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遭檢方聲押,桃園地院9日裁定1200萬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系或接觸,檢方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方法院。對此,前“立委”郭正亮10日就表示,“鄭文燦在司法體系有一定的力量,所以才會這樣,因為他的案子都在桃園地院,不是在高院,如果是高院就必須佩服鄭文燦的能量之大”,引發討論。
▲海基會前董事長、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中)涉貪案持續受到各界關注。(中時資料照片)
郭正亮10日在中天節目《綠也掀桌》中表示,“鄭文燦在司法體系有一定的力量,所以才會這樣,因為他的案子都在桃園地院,不是在高院,如果是高院就必須佩服鄭文燦的能量之大”,郭正亮坦言,“因為這不太符合弊案的邏輯,重劃案的利益那么大,好不容易見到市長,只給500萬?這叫做對價的合理性,怎么會這么少?再來會有人這么粗魯到鄭文燦官邸,鄭文燦是一個小心謹慎的人,怎么會讓你到我家?這不太可能”。
郭正亮認為,“如果這是真的,那就是有恃無恐到不可思議的程度,因為通常都會在外面或透過第三人,這是直接了當,給人家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覺”,郭正亮指出,“他也沒有別的事證,因為法官認為這個太不尋常,這也還不能證明人家是犯罪所得”。
郭正亮最后也說,“目前鄭文燦是三個罪,收賄、泄密、洗錢,如果不是犯罪所得,就都沒有泄密、洗錢問題,只有收賄,但貪污罪是行為犯,當下有那個意圖收下那個錢就成立了,如果沒有收押成功,檢方的公信力就破了”。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