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遭檢方聲押,桃園地院9日裁定1200萬臺幣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系或接觸。
▲前海基會前董事長、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中)涉貪案持續受到各界關注。中時資料照
檢方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方法院。對此,《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10日就表示,鄭文燦要調度現金,一億都不是問題,以億做單位來談,引發討論。
本案是因2017年桃市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地主認為若以區段征收配地較少,采自辦重劃配地較多,獲利估計可達35億臺幣,涉嫌在2017年8月以500萬臺幣現金,在桃園市長官邸行賄鄭文燦。
高院認為,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后,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后釋回或交保,鄭文燦得輕易與上述涉案人接觸、聯絡,且他政商關系綿密、人際往來廣闊,顯然具有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響力,檢察官指稱尚有潛在未浮現之相關人而有勾串可能,并不違反常情事理。
桃院指出,目前交付款項之對向犯除高齡90歲之楊男交保在外,其余被告均已裁定羈押禁見,本案案發迄今許久,相關搜集證照片已顯現在卷,故難認檢方聲請羈押之理由有據,裁定鄭1200萬臺幣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系或接觸。
吳子嘉10日在網路節目《董事長開講》中表示,鄭文燦要調度現金,一億都不是問題,以億做單位來談”,吳子嘉最后更說,鄭文燦是跟建商合作的,有多少土地的費用,他捐助給新潮流多少錢、幫新潮流多少忙,這些絕對是上億沒有問題的”。
郭正亮曝“鄭文燦能量之大”:有恃無恐
前“立委”郭正亮10日就表示,鄭文燦在司法體系有一定的力量,所以才會這樣,因為他的案子都在桃園地院,不是在高院,如果是高院就必須佩服鄭文燦的能量之大,引發討論。
郭正亮10日在中天節目《綠也掀桌》中表示,“鄭文燦在司法體系有一定的力量,所以才會這樣,因為他的案子都在桃園地院,不是在高院,如果是高院就必須佩服鄭文燦的能量之大”,郭正亮坦言,“因為這不太符合弊案的邏輯,重劃案的利益那么大,好不容易見到市長,只給500萬?這叫做對價的合理性,怎么會這么少?再來會有人這么粗魯到鄭文燦官邸,鄭文燦是一個小心謹慎的人,怎么會讓你到我家?這不太可能“。
郭正亮認為,“如果這是真的,那就是有恃無恐到不可思議的程度,因為通常都會在外面或透過第三人,這是直接了當,給人家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覺”,郭正亮指出,“他也沒有別的事證,因為法官認為這個太不尋常,這也還不能證明人家是犯罪所得”。
郭正亮最后也說,“目前鄭文燦是三個罪,收賄、泄密、洗錢,如果不是犯罪所得,就都沒有泄密、洗錢問題,只有收賄,但貪污罪是行為犯,當下有那個意圖收下那個錢就成立了,如果沒有收押成功,檢方的公信力就破了”。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