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臺北地院2日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后,臺灣高等法院4日撤銷發回,因柯請回之裁定已為高院裁定撤銷,他恢復為檢察官為逮捕并向本院聲請羈押之狀態,下午庭期前,他暫留候審室,法院也告知法警,帶他往返法庭與候審室間,除非他反抗,得不使用戒具,同時規定庭前律見之次數與時間。
京華城弊案,柯及彭因涉案遭檢方搜索約談后,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聲押禁見,北院法官2日認為柯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彭則遭裁定羈押禁見。
柯文哲獲無保請回后,飽受外界政治辦案及泄密批評的臺北地檢署,經密集訊問臺北市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并依同案被告、曾在威京旗下鼎越開發擔任董事長的前臺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的證詞,補強相關證據后,3日提抗告,昨日獲“逆轉勝”。
高院依彭振聲及朱亞虎、邵琇珮證述,佐以朱與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柯文哲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于沈慶京之目的、沈慶京行賄應女的犯罪嫌疑重大等,認定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高院認定,柯文哲是否如他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北院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北檢抗告有理由,4日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北院由呂政燁法官承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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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