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混跡宮廟陣頭的黃姓男子,透過活動結識3名少女,并與其中2名少女同時交往為男女朋友,事后編造多種理由,逼迫3女拍攝裸照供他觀賞,甚至還強逼其中一位少女性侵。黃男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犯行,遭法官重判3罪。
根據判決書,黃男在宮廟陣頭認識一名A少女,透過A的介紹,與表姊B少女結交為男女朋友。某日竟威脅A女,要和他男友告狀他和陣頭男生走很近,甚至不協助她寄信給男友,逼A女自拍裸照供他觀賞。甚至將A女帶到住處強行性侵得逞。
另外還以吵架后生氣為由,要求B女自拍裸照讓她觀賞消氣。事后黃男又同時與C女劈腿交往為男女朋友,也利用相同手法,誘騙C女自拍裸照。事后少女家長發現后報警提告。警方前往黃男住處搜索,查扣多張3名少女的私密照。
黃男到案后一概否認犯行,法院審理后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違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刑7年;另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2罪判刑3年,仍可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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