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當過空姐、上過北大、留學瑞士,年僅25歲的漂亮女孩,竟然在講述她給情夫的妻子落毒和殺死情夫的過程中,能夠無數次燦爛地笑出聲來。甚至在記者給她拍照時,她還提醒記者從哪個角度能夠把她拍得更漂亮。這名“殺人空姐”就是楊旸。
楊旸性格自主,父母的離異可能有點影響。1997年楊旸當了空姐,但她覺得中專文化不夠,實習半年,在最后轉正的時候,放棄了合同簽訂,離開航空公司到北京大學讀書,并在北京愛上了年輕富商郭介明。
▲楊旸生于1976年中國東北的黑龍江。
▲在法院的暫押室等待開庭,楊旸的神態(tài)略憂郁。
相戀:北大讀書 富商窮追不舍
遇見郭介明那一年楊旸21歲,還在當空姐。兩人互有好感,楊旸留了傳呼機號碼給郭介明,郭介明往后每次到廈門都Call楊旸,可是當時一個在北京生活一個在廈門,以為不會有可能交往,偏偏楊旸到北大讀書,在第二個學期,郭介明突然打電話找上了她,隔了一年了,但他的聲音楊旸記得非常清楚,當時她很激動。
郭介明打扮時髦,西裝革履地抱著鮮花開著車來北大接她,在北京做了10年生意的郭介明特別會交際,會搞人際關系,且非常有朝氣,充滿自信,對于入世未深的楊旸非常吸引,而且郭介明對她展開了猛烈的愛情攻勢,為了親近楊旸不惜入北大報讀英語班。
當時楊旸非常單純,沒有察覺郭介明向她隱瞞了已婚的真相。郭介明還特意在亞運村的羅馬花園租了一套房子給她,又讓同事、司機和公司的人都認識她,讓她有一種公開情侶關系的感覺。
揭穿真相:知對方已婚有小孩即墮胎
兩人同居后,郭介明發(fā)現事情開始瞞不住楊旸了,楊旸隱約知道他在福建泉州有家庭。1997年,楊旸發(fā)現自己有了身孕,她立刻將這個“好消息”分享給郭介明,沒想到對方卻是面如死灰。在楊旸的不斷追問下,他說出了自己有家庭的事實。楊旸不能容忍被欺騙,尤其是他在老家還有妻子和孩子,而自己又懷了他的孩子,楊旸給他期限,讓他必須在一兩年內離婚,然后跟她結婚。
郭介明安慰她,稱自己和妻子已經沒有感情,因為不想孩子心靈受創(chuàng)沒有離婚,讓楊旸給他時間。天真的楊旸瞞著所有人去墮胎,當時楊旸只有22歲。
▲楊旸談及與愛人相識經過,仍露出甜蜜笑容。
企圖毒殺元配
離開了北大,2000年4月,楊旸去了瑞士讀書,一方面是學習,提高自己的水平;二是逃避感情。但是,郭介明對楊旸一直糾纏不放。她瑞士留學的第一個月,郭介明的手機費就花了3萬多,兩人坐飛機團聚就像“打的”一樣。可是郭介明一直對離婚一事采取“拖字訣”,二人為此事一直吵吵鬧鬧,感情變得疏離。
有一次楊旸實在忍不住決定去泉州找郭介明妻子趙麗晶,本來是想當面談判,讓他們離婚。不過,楊旸卻動了殺心。她買來10支體溫計砸碎,用小瓶子把水銀收集起來,約來趙麗晶后,裝成工作人員,要求趙麗晶體檢,拿出水銀讓她喝下,隨即一走了之。趙麗晶中毒蹲在路邊嘔吐,馬上打電話給丈夫。從她的描述中,郭介明就知道是楊旸做的。
用刀結束恩恩怨怨
楊旸于2001年6月27日夜,到朝陽區(qū)郭介明在北京的居住處,當時楊旸懷疑郭介明給一個外遇女孩打電話。次日凌晨4時許,楊旸企圖拿郭介明的手機看電話記錄并回撥,為此兩人發(fā)生口角、爭執(zhí),甚至是肢體沖突。
楊旸指她當時搶了郭介明的刀向他的胸、腹部等處猛扎十余刀。她打車回租住的地方拿了一個大箱子,回來后發(fā)現保姆在報警。最終,郭介明左肺和肝臟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楊旸被指殺人后還取走了郭介明兩只手表、筆記本電腦等物,并將郭介明駕駛的一輛奧迪汽車盜走,價值人民幣71萬余元。
法院一審判決楊旸犯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犯盜竊罪,處有期徒刑15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3年8月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楊旸由死刑改判為死緩,之后減刑至無期。
據主審法官表示,本案改判的依據一是被害人郭介明隱瞞已婚的事實與犯罪嫌疑人楊旸戀愛并同居,有過錯在先;二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因家庭和感情糾紛和鄰里糾紛引發(fā)的刑事案件處理,要“慎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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