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周五(31日)在官網發布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部分產品(第二批)關稅減讓的公告。
公告稱,臺灣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采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去年12月21日發布稅委會公告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12項)關稅減讓,但臺灣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
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規定和程序決定進一步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
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告,自6月15日起,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附件所列潤滑油基礎油等134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繼中國商務部去年12月15日認定臺灣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構成貿易壁壘后,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12月21日再宣布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下石化業12項稅目產品的關稅減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