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唯一女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毒殺親夫及家人,2013年最高法院認定她殺害親生母親及婆婆后,短時間內再毒殺親夫,人性既泯,判死定讞,林女委由律師除主張死刑違憲,還提出“心智缺陷”抗辯,求翻案逃過死刑執行,“憲法”法庭23日開辯論庭。相關鏈接:臺灣死刑釋憲將出爐!37死囚名單一次看,首起殺警嫌“72歲已關19年”
▲林于如(中)為詐領保險金犯下殺害丈夫、母親、婆婆重案,在聆聽死刑判決后走出法庭。中時資料照片
林于如及教唆槍殺2名員警的死囚王信福等37人,主張死刑規定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3日從上午10點到下午4點30分展開馬拉松式的辯論,最快今年7月底前作成判決,一旦死刑判決違憲,臺灣將廢除死刑、“立法院”須“修法”,法官不得判死,且37名待槍決的死囚可再審或非常上訴,有機會逃死刑。
“憲法”法庭的辯論重點為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于酷刑權利、人性尊嚴?死刑制度所追求目的有哪些?是否都合憲?如死刑違憲,有什么可取代的刑事制裁手段?
如果認為死刑合憲,什么犯罪類型可判死刑,37名死囚中,有人是因為1999年施行的“唯一死刑”被判決定讞,但有些人是因2006年7月1日修正的死刑或無期徒刑規定,這樣是否違憲?理由為何?
另1個辯論重點是,近年最常被拿來當逃死抗辯的理由,為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的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的程度,而有“不罰”或“得減輕其刑”區別,就死刑宣告而言,是否違憲?言詞辯論終結后3個月內宣示判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
這次死刑釋憲案,15名大法官扣除回避審理的蔡彩貞等3人,評議后只要過半、7名大法官贊同,37死囚可能因死刑規定或判死定讞的判決違憲、部分違憲,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機會,未來案件恐再丟回最高法院審理,判決是否讓死囚改判、逃過死刑裁判,備受關注。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