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指控父親阿國(化名),在她2歲時,父親為躲避債務拋棄家庭,母親只能帶著年幼的她到處租屋,并依靠兼職維持家中經濟。租屋期間,父親積極打聽她們的住處,常酒后前來騷擾,還對母親施暴,母女倆僅能被迫不斷換租屋處躲避。不滿父親未盡人父之責,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為了躲債竟棄家不顧,酒后狂騷擾還家暴,女兒超級怒,訴請免養這款老爸獲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法院審理,小萱的母親到庭證稱,當年小萱出生時3人同住,當時她并無工作,由阿國不定時拿現金補貼家用,沒幾年阿國就再也沒有負擔家用,只會偶爾回家住,那時家用都是靠她的積蓄,或是向兄弟姊妹借錢維持生活。
小萱的母親表示,后來家里的房子遭到查封,她有開始去做兼職工作賺錢,再來就是做全職工作,才能負擔家用,并且扶養小萱到成年。阿國則表示,對于女兒小萱的主張并不爭執,同意小萱的聲請。
法官考量,阿國身為小萱的父親,在小萱成年前,本于子女保護教養義務,自應依法善盡其扶養義務。但阿國卻在小萱出生后,對小萱的照顧趨近于無,也缺席絕大部分成長過程,均由母親扶養照顧長大,雙方早已形同陌路,毫無親子親情可言。
法官審酌,阿國在小萱成長過程中,無正當理由而未盡其扶養義務,若須小萱負擔扶養之責,明顯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免除其對阿國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準許。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