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強奸、故意殺人判處死緩入獄21年的內蒙古赤峰村民周永剛,本周獲國家賠償580萬元(人民幣,下同),是迄今為止中國國內冤錯案件數(shù)額最高的賠償。
▲周永剛(右)委托北京闊達律師事務所孫闊(左)向政府索賠。
周永剛案辯護律師孫闊19日向《華商報》表示,“周永剛已經(jīng)拿到總額580萬元人民幣國家賠償,這是迄今為止國內冤錯案件最高的賠償。”
據(jù)報道,內蒙古赤峰村兩女子慘遭1988年7月奸殺,周永剛首先發(fā)現(xiàn)尸體。不過,警方其后認定周永剛就是殺人兇手,在當年12月以涉嫌強奸、故意殺人逮捕,后被判處死緩。經(jīng)過多次減刑,2009年12月周永剛“刑滿釋放”,服刑時間21年4個月。
孫闊,警方對該案的認定有很多不妥。如辦案機關提取死者的分泌物等關鍵證據(jù)丟失,而且未做DNA鑒定。
2018年5月,周永剛委托北京闊達律師事務所孫闊律師作為代理人,向內蒙古自治區(qū)高院提起申訴。
2021年4月,內蒙古高院決定再審;2023年12月,自治區(qū)高院公開宣判,認定定案證據(jù)不足,改判申請人無罪,這起發(fā)生在35年前的冤案得到糾正。
今年5月,周永剛向內蒙古高院國賠委遞交《國家刑事賠償申請書》。要求約1000萬人民幣的賠償。
孫闊表示:“周永剛含冤入獄,當時年僅18歲。他在監(jiān)獄度過了整個青春,被多次減刑、獲釋出獄時已39歲。”
孫闊說,35年間周永剛及其家人堅持申訴,終于等到內蒙古高院的無罪判決,內蒙古高院本月與周永剛就國家賠償達成調解意見,總計賠償周永剛被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580萬元,創(chuàng)下迄今為止中國國內冤錯案國家賠償?shù)淖罡呒o錄。
孫闊說,周永剛下一步還要申請啟動對國家有關機關人員進行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