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役軍人”阿國不滿實況主女友小萱(均化名)提分手,竟多次恐嚇:“要把你的裸照及自慰影片傳給家人朋友”、“要讓你無法做實況主,要毀掉你”。小萱因心生畏懼慘遭當性奴,陸續被阿國強性交10次,小萱最后不甘受辱,憤而報警提告。一審阿國被判應執行3年6月,他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小萱指控,阿國不斷對她恐嚇,“會把你于交往期間跟別人發生性關系之事告訴你父母”、“但我跟你說你這樣搞,我不會跟你和平分手”、“你們的家人也沒怎樣不知道”。后來阿國搬離她的住處后,竟然曾將她的裸露上傳網絡。
她因為擔心裸照、自慰影片等性影像被持續散布,也怕阿國告知家人有關她的私生活細節等,因而只能依從阿國的要求,慘遭強逼口交甚或是發生強制性交行為,前后共計被阿國得逞10次。
阿國辯稱,他并未用言詞威脅小萱與他發生性行為,當時是一時生氣沖動,才會傳送那些訊息或說那些話,而小萱的裸露數位檔案上傳到網絡,也與本案并無相關,在與小萱談分手后,就沒有再與小萱發生過性關系。
法官考慮,一審法官認,阿國僅因感情糾紛,不思理性處理,竟未克制己身情欲,而以危害名譽的恐嚇手段,對小萱做出強制性交行為,此舉對小萱造成極大損害,導致小萱身心受創嚴重,而阿國已給付和解金完畢。因此依10次強制性交罪,各處刑3年2月,應執行3年6月。
高院法官審酌,阿國強制性交犯行明確,阿國上訴仍否認犯行,其辯解均不可采。日前依法判決,阿國上訴顯無理由,應予駁回,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