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南部企業老板在某大學擔任講師,并指導女碩士生小美外,也聘請她到公司擔任助理。未料講師卻連續8次在研究室內,強脫她上衣親吻胸部,并“喇舌”。小美還向法官控訴講師充滿老人味“很惡心”,一審法官判講師2年徒刑。但二審講師認罪且與小美和解,改判2年,緩刑4年。
根據判決書,一名南部某公司負責人,應聘到某大學擔任講師,其指導的一名碩士班女生小美,也被應聘到他的公司擔任助理,兩人在校內還共同使用一間研究室。
但是小美控訴,講師在研究室內,8度對她伸出咸豬手猥褻,不但從后面熊抱,親吻頸部、耳朵,甚至將手伸進衣服內揉胸,氣得小美不堪受辱,報警提告。
小美描述,講師在鎖門后把她逼到墻角,她不斷掙扎,且講師的味道很惡心,是一種老人的味道,某次還掙脫逃出去到樓下的7-11,并跟店長講這件事情。
但是講師辯稱,他并未將小美強逼到墻角、壓制在墻上,更從未脫去她外套、親吻胸部,只有擁抱小美,親吻她的嘴巴、撫摸其胸部。
一審法官依犯4個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猥褻罪,各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犯4個強制猥褻罪,合併處2年徒刑。
但講師認為刑期太重上訴,且全部認罪,并在8月已與女方達成和解并付款完畢。二審法官認為女方已愿意原諒被告,同意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臺南高分院合議庭將原判決各罪所處之刑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改判應執行2年,可易科罰金,緩刑4年,并應完成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