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的選舉制度,主要分為三類:一是地方推薦,二是朝廷征召,三是科舉考試。地方推薦,即“鄉舉里選”,這是從漢朝興起的。某人如果在家鄉卓有聲譽,地方官員就可以把他推薦到中央政府;朝廷征召,就是政府因于某時段對人才有特殊的要求,便專門下詔征求;科考則以隋代為發端,這是自由競選的辦法。
鄉舉里選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秀才等,當時即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彼^“孝廉”,這是專門為道德模范準備的晉陞之路,可是中選者往往是與父親分家的不孝之子,舉孝廉成為一個不折不扣的笑話。
因為缺乏可靠的民意監督機制,壟斷權力操控出來的道德模范注定是靠不住的??上v代的帝王們,因為各自藏著培育順民、供我驅馳的小九九,企圖通過大樹道德模范而誘民入彀,其結果也便可想而知了。
清朝的雍正皇帝在道德教化中,最熱衷的一件事就是獎勵拾金不昧。據雍正朝的《實錄》記載,1727年(雍正五年),一個鋤草的滿族農民在送錢糧的途中,發現車內有他人遺落的一個元寶,便呈報了有關官員。雍正得報大喜,一個卑微的農夫不貪撿到的財寶,精神實在可嘉,真乃國之脊梁啊,那個元寶就獎給他吧,并命于八旗中宣傳此事。開了雍正朝拾金不昧事跡得到皇帝嘉獎的先河。
第二年,河南總督田文鏡上奏皇帝,說是他治下的河南一位農民更了不得,在地里撿到了170兩銀子,不僅如數交還,而且還不受失主的報酬。雍正這回出手更是大方,既給該農民賞銀,還賜了一個七品頂戴,并傳旨要求官紳士民各界向他學習。
僅僅一個月,田文鏡再次報告,在他的轄區又有了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雍正龍顏大悅,再給嘉獎。從此各省呈報路不拾遺先進事跡的奏折聯翩而至,道德比賽一個接著一個出現。“好人”也不再局限于底層夫役,而是遍布各行各業,各種類型的“好事”也愈變愈奇,雍正一律予以褒獎。
終雍正一朝,此類“道德衛星”就沒有停放過。乾隆繼位后,卻遠不像他老子一樣癡迷此事,他規定:若真有拾金不昧的道德君子,地方官員可以酌量獎勵,但不準向上司申報,總督、巡撫等高官也不得藉這一類事情上奏。
原來,就在雍正大張旗鼓地褒獎“好人好事”時,許多地方已經出現了作弊現象:上交“遺金”既可博得官職和好名聲,還能得到比“遺金”價值更多的物質獎勵,何樂而不為?而且天知道這上交的“遺金”的真正主人是誰呢?
有人分析,雍正在褒獎“好人好事”時,對可能出現的作弊缺乏警惕。其實,素來精明過人的雍正并非失察,而是自有其盤算。雍正為什么對“道德衛星”如此熱衷,又為什么對可能出現的作弊眼開眼閉?
原來,路不拾遺向來被中國人視為民風淳厚、世道清明的盛世標志,本朝此類佳話層出不窮,不正好證明雍正天縱圣明嗎?而對官員來說,既然圣上喜好這一口兒,他們何妨多多益善,讓他高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