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今天15時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秀隆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張秀隆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微信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秀隆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張秀隆,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秀隆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原地委副書記、行政公署專員,崇左市委副書記、市長,桂林市委副書記、市長,來賓市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曾長期在廣西工作
卸任一年后被查
公開簡歷顯示,張秀隆出生于1958年5月,湖南懷化人,197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經濟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經濟師。
1998年至2006年,他陸續擔任廣西南寧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崇左市委副書記、市長;2006年至2013年,任桂林市委副書記、市長,來賓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13年至2018年,任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2018年至2022年,任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直至2022年1月卸任。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張秀隆退休一年后被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年10月21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秀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盲目高額舉債
大搞權錢交易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4月22日消息,張秀隆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查,張秀隆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中優親厚友、以權謀私,造成不良影響,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確履行職責,盲目高額舉債;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秀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秀隆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5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秀隆作出逮捕決定。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日報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