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花蓮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同鄉20歲的女子小美,雙方相約到新城順安海灘飲酒,期間玩起真心話大冒險游戲,男子藉機對她毛手毛腳,引起小美不快想要離去,但男子竟然當場將她壓在沙灘上性侵?;ㄉ彽卦簩徖砗?,判男子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花蓮一名男子,以暱稱“strong”在交友軟體“Good Night”認識女子小美。雙方相約在新城順安海邊見面,接著在沙灘上飲酒聊天,聊天過程中男方提議要玩真心話大冒險的游戲,隨后藉著玩游戲不斷對小美伸出咸豬手,更趁機抓她胸部、強脫褲子等行為。
小美反抗多次后要起身離去,男子竟然直接將她推倒在沙灘上,脫下自己褲子后,不顧小美之反抗、大叫,在沙灘上直接性侵,隨后穿上褲子離去。小美立刻告訴友人并陪同報警。
男子辯稱承認和她發生性行為,但是都是雙方合意,自己僅有動了20至30秒,女方說不想做,自己就不勉強,直接拿出來。
由于小花指證歷歷、前后供詞一致,加上遭到侵犯以后,頻繁到身心科診所就診,花蓮地院法官并不採信馬男的說法。
花蓮地院法官審理后認定,男方曾有多項前科,利用小美情竇初開、想要認識異性的機會,以強暴的方式侵犯得逞,更是無視女方呼救、抗拒,對于人格尊嚴戕害甚鉅,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子4年有期徒刑。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