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花劍選手張家朗于巴黎奧運個人賽成功衛冕。然而賽后意大利選手馬治(Filippo Macchi)意大利劍擊聯盟不服裁決以及裁判安排,向國際劍聯(FIE)及國際奧委會(IOC)提出正式抗議。
▲張家朗衛冕奧運金牌。 AP
國際劍擊聯會裁判、前香港女子花劍選手廖文希今早(7月31日)在商臺節目表示,國際劍聯對于裁判的選擇有嚴格規定,不可能有偏袒的情況,而且賽例并沒有規定所謂選手“鄰近地區”裁判不能參與。她又指,無論上訴結果如何,張家朗的金牌成績都絕不可能推翻。
曾短訊關心受壓主裁判 獲回覆“OK啦”
意大利一方指控,中華臺北裁判黃皓志與香港屬“鄰近地區”,不應參與是次比賽的裁判工作。廖文希指,本身認識黃皓志,對方是一位很資深的裁判,雖然今屆是第一次執法奧運賽事,但之前已在其他國際級劍擊賽事執法十多年。今次事件后黃皓志受一定壓力,廖文希表示昨晚有透過文字訊息關心對方,獲簡單回覆“OK啦”。
廖文希表示,國際劍聯對于裁判的選擇有嚴格規定,會先按洲份選取一群裁判,裁判委員會會按經驗等因素決定,再在賽事前透過抽簽決定具體執法的場次,裁判在開賽前很短時間才會知道自己判哪一場。她翻查國際劍聯的規則,只說明裁判與在場的劍手不可以來自同一地區,沒有所謂“鄰近地區”的說法。
談及現場裁決,當時14:14“決一劍”期間,張家朗埋身一刺與馬治皆刺中對手,裁判翻看比賽片段后判定得分無效重新作賽;第二劍張家朗與馬治再次同時出手刺中對方,裁判再次判定無效。第三劍才分出勝負。
廖文希分析,要是賽后翻看片段,第一劍應判張家朗得分,因為馬治有后退動作,而張家朗有“撈空”,即嘗試撥開對方的劍而沒有成功,進攻優先權應在張家朗身上。不過現場由于主裁判與南韓籍的錄像裁判意見不一,無法達成共識,按例需要取消這一劍,不過她也理解現場氣氛緊張,尤其是決賽定勝負的一劍,而且賽例規定裁判看重播片段不可以超過4次,所以不能輕率判決。
至于第二劍,廖文希個人認為馬治比較佔先,因為起動時間稍早,但只是非常、非常細微的時間分別,所以兩位裁判意見一致,判定為同時得分,重新比劍。至于第三劍,則明顯是張家朗得分。“無論手上、腳步動作,都系張家朗先。”
至于上訴程序,廖文希表明意大利無論如何上訴,都絕對不會推翻張家朗的金牌,“上訴系不可以上訴嗰一劍點判,只可上訴程序、安排,例如點解會安排兩位亞洲裁判”。就算假設現場判決有不完善之處,賽果也不可推翻,這是賽例寫得清清楚楚的。因此意大利一方聲稱出現“不可接受的裁決”,這理由不會被接納。
以上內容歸星島新聞集團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