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遭裁定羈押禁見,確定要收押2個月。依照監獄行刑法規定,被告入監所需全身脫光安檢,引發熱烈討論。中時新聞網《街頭大聲公》針對“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確定要收押2個月”進行街訪。有民眾認為,“這個階段會震驚,因為畢竟還是民進黨執政”。至于脫光安檢,一位女生則直言,“我不想想像這種事情,很惡心”。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涉貪遭羈押禁見。(中時資料照)
中時新聞網《街頭大聲公》昨(18日)在桃園中壢火車站,針對“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確定要收押2個月”進行街訪,一位男生認為,“感覺好像政治人物都會貪,但是貪多貪少、有沒有被抓到而已,如果全部要清的話,他們可能全部都要不見”。
還有一位男生感慨表示,“一定有很多政治人物都會這樣做,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
還有一位先生表示,“這個階段會震驚,因為畢竟還是民進黨執政,覺得很有趣的是,怎么會在這個時間點爆發這件事情,可是司法還沒有定案,所以還不知道,現在是無罪推定”。一位婦人認為,“不應該這樣子啊,身為一個市長,怎么可以這樣子貪污”。另一位婦人則坦言,“當然震驚”。
另外,針對“依照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被告入監所時,要進行全身檢查,轉身、彎腰、屁股扒開,并做一個咳嗽的動作,確保體內是否有藏東西”,民眾反應如何呢?一個男生表示,“我會覺得他畢竟要這么做,他就要自己承擔自己的后果。是有點惡,就是拿一個東西....,然后他又是男生,這樣子好怪喔”。一位先生則忍不住說,“沒辦法想像,不然我晚上會做惡夢”。一位女生也表示,“我不想想像這種事情,很惡心,不管是誰、就算不是他的話,就去想像別人...被扒開,不太符合....”。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