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遭桃園地檢署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抗告后,法院再裁定以1200萬元交保。對此,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指出,抗告通常不會成立,所以現在不會再羈押鄭文燦了,他并點出,地檢署很難證明那筆500萬元的款項是賄款,且廖姓人士在電話中透露出的消息不清楚,因此給了桃園地院裁定空間,“賴清德再怎么生氣也沒辦法”。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 中時資料照
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6日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抗告后,法院9日仍認為無羈押必要,再加700萬元,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抗告。另外,知情人士表示,交保現金都是從鄭家人的帳戶提領,大多是解定存提領。
“以現在的話就不會再羈押了”,蔡正元昨(9)日在政論節目《中天辣晚報》表示,“高院”發回再裁定,通常就沒有再變卦的機會,檢方雖然提了抗告,但通常不會成立。他指出,現在提抗告會送到“高院”,到“高院”就是換個法官審理,他們能做的不是核準地院裁定,就是發回更審,“賴清德再怎么生氣也沒辦法”。
蔡正元接著說,檢方與被告各有理由,但在鄭文燦涉貪案中,兩邊的理由“剛好卡在中間”,首先,地檢署很難證明這500萬是賄款,因為相關土地利益高達數十億,行賄賄款卻只有500萬,此點并不合理,“我講給很多朋友聽,每個人都笑翻了”。再來,檢方雖監聽到廖姓人士送錢給鄭文燦的內容,但電話中透露出的消息不清楚,因此就給了桃園地院裁定空間。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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