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平日假藉經營按摩店之名,卻掛羊頭買狗頭,暗地里非法媒介多名貌美女子從事半套或全套情色交易,并提供小姐們的清涼照吸引男客前來消費。法院審理,依妨害風化罪判處陳男5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以1千折算1日。
▲莊姓嫖客于庭上作證,并提供一段錄音檔中有小姐幫打手槍時的呻吟聲里傳出“快不行了”及摩擦聲。 畫面僅示意 / 中時資料照
判決指出,陳男于2021年10月22日始以每月7萬元的租金,向不知情的屋主承租位于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段一處房子,并以經營“越緣時尚館”為名,雇用2名員工分別擔任店長及晚班柜臺負責人,假藉按摩之名,行經營性交易養生館之實。
林姓員工使用LINE公務群組“miaa~越緣(2)”等管道,向不特定男客傳送衣著清涼的按摩小姐照片,借此招攬生意,而高姓員工則負責現場為男客安排按摩小姐,并通知她們前往特定包廂、收取按摩費用。
陳男雇用10多名按摩小姐,為男客從事半套服務,或全套性服務,營業時間從上午10時至隔天凌晨4時,一般按摩費用1300元包含半套性交易,而業者則從中取得550元,其馀750元由按摩小姐取得;至于全套性交易,須經按摩小姐與男客自行洽談,如男客應允后則另行支付約2500元予按摩小姐作為對價。
去年6月16日晚間9時左右,警方持搜索票登門查緝,當場撞見多名女子正在房間與男嫖客進行性交易,并查扣營業所得9萬馀元、監視器主機、營業登記證、派班表、保險套及精油等物證,案經中山分局移送地檢署偵辦。
陳男辯解,店面是純正按摩,事先已明確禁止小姐不可從事性服務,并稱小姐與男客從事色情按摩為個人行為,與他無關;至于林、高兩名員工,皆口供一致,咬定對小姐從事性交易的行為渾然不知。
警方主張,他們為了調查案件,因此派莊姓男子喬裝男客入店從事全套性交易。對此,莊男證稱,“我有經驗絕對不會走錯,就是照我剛才說的特征去判斷,我也有跟色情按摩店加過LINE,他們會提供小姐照片給我參考,我就會預約幾號。”
臺北地院審理,依據莊男所提供的錄音檔中有小姐幫打手槍時的呻吟聲里傳出“快不行了”及摩擦聲,衡酌半套性服務屬極私密行為,按摩小姐或男客互相撫摸、嬉戲、挑逗言談等舉止,若非店家授意,按摩小姐何以甘冒易遭察覺的風險,在隱密性極低的包廂內進行半套服務,甚至發出呻吟聲而無懼遭店家發現遭極低于致開除的風險?
為此,法院依《妨害風化罪》判處陳男5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以1千折算1日,另林、高二名員工則依同罪分別判處4月徒刑。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