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54日審訊,亦是第四名“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的第11日。李宇軒供稱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曾在Telegram訊息中提到香港將會“collateral(附帶)”,李宇軒認為裴倫德當時指香港會受到附帶傷害,而他理解這即是“攬炒”,并回復對方香港人會樂意擔當這角色。
▲黎智英案審訊第54天。資料圖片
▲李宇軒作供仍在主問階段。
15:30 散庭。案件押后至4月8日上午十時再續。
15:15
裴倫德在2020年7月4日向李宇軒發訊息,轉發IPAC的Twitter推文,裴倫德表示:“麻煩叫SWHK轉推”,李宇軒表示沒問題,又交代他當時已在IPAC網站更新IPAC新成員及顧問名單。
李宇軒供稱,當時應有兩個會議,一個主要會議是由各國議員暨IPAC成員參與,另一個會議則是由逃犯條例支隊參與,李宇軒則列席兩個會議。
14:55 國安法生效后 李問裴倫德游說各國政府取消與港司法互助是否可行
控方指李宇軒在2020年7月2日發Telegram訊息給裴倫德,當時《香港國安法》已生效。李宇軒轉發來自“氣象巴打”的訊息,指《香港國安法》條文將于晚上11時公布,李宇軒其后亦透露自己與其他人在閱讀條文。
李宇軒確認,他其后發訊息指“Is it a good idea to lobby for governments to cancel their mutual legal assistance or fugitive surrender arrangements with Hong Kong?(游說政府去取消他們與香港的司法互助或逃犯移交協議,是一個好主意嗎)”。李宇軒稱自己當時透過立法會文件得知其他國家與香港的司法互助協議,而就他所知,相關國家可能會想重新檢視協議條文、以避免“political extradition (政治引渡)”,又或者會重新磋商。
李宇軒指,他向裴倫德提及此事,是因為裴倫德創辦的IPAC有不同地區的議員,而《香港國安法》生效后,“香港就有polical crime”;李宇軒亦在訊息中提到與香港有相引渡協議的國家,包括葡萄牙、韓國、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英國及美國。
李宇軒當時指翻查IPAC成員,發現立陶宛及挪威亦與香港有協議。李宇軒解釋希望議題可以帶到IPAC,并確認后來IPAC有成員或小組跟進引渡協議。
控方亦展示裴倫德發給李宇軒的訊息,裴倫德指示李宇軒詢問山尾志櫻里可否出席會議討論引渡協議議題,并透露IPAC會成立一個小組。李宇軒確認他有在該會議列席,會上各國IPAC成員有講述自己地區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以及重新檢視協議的可能性等,最終各國成員須各自回國跟進。
裴倫德當時亦要求李宇軒向山尾志櫻里確認,她會否打算推動法案去修改日本與香港的協議。李宇軒確認訊息,指訊息中的修改是指任何有關日本與香港司法互助協議的修改,但他不記得山尾志櫻里的回復。
14:35 午后開庭
李宇軒身形瘦削,身穿白色襯衫,蓄黑色短發及戴上黑色長方框眼鏡,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法官杜麗冰剛開庭便指,她在午休時間意外地以剪刀弄傷自己,希望審訊今日在下午3點半休庭,讓她可趕到急癥室治療。控辯雙方沒有反對。
控方展示“SWHK IPAC”的Telegram群組訊息,當中顯示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傳送英國國會議員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的Twitter推文。該推文提到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IPAC)的英國成員,向時任外交大臣藍韜文(Dominic Raab)提及香港,是時候從“救生艇”政策轉向制裁。裴倫德請群組成員“請廣傳”。
12:45 午休。案件下午兩點半再續。
12:30
李宇軒指“反對《香港國安法》聲明”的德文版是由“一個識德文嘅人翻譯”,但他不知道是誰協助翻譯。李確認中文(香港話)及英文版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上載至網站,但李不清楚德文版是何時上載。李亦確認網上的聯署名單如有更新,則是三個語言的版本同一時間更新。
12:10 早休后開庭
控方向李宇軒展示在他電腦中檢取的上述“反對《香港國安法》聲明”,該聲明有中文、英文及德文版本。
控方問到,聲明當時是否呼吁外國制裁。李宇軒稱“部分係”。
梁頌恒、羅杰斯、加國議員及多國人權組織有份聯署
控方其后展示聲明顯示的聯署名單,除了李宇軒在Telegram訊息中向裴倫德提及的姓名,亦包括已流亡的立法會前議員梁頌恒、時任加拿大眾議員Scott Aitchison、Tony Baldinelli、James Bezan、Kelly Block、趙錦榮Kenny Chiu、Rosemarie Falk、Garnett Genuis、Jasraj Singh Hallan、Rachael Harder、Tamara 、JansenPhilip Lawrence等、居法港人組織、德國人權記者穆達偉David Missal、德國組織“Frankfurt stands with Hong Kong”、荷蘭組織“Netherlands for Hong Kong”、挪威組織“Hong Kong Committee in Norway”、波蘭組織“PL4HK - Supporting Hong Kong from Poland”及瑞典組織等。
聯署名單上亦有5個美國組織“洛杉磯香港論壇Hong Kong Forum, Los Angeles”、“New Yorkers supporting Hong Kong”、“北加州香港會Northern California Hong Kong Club”、“San Francisco Hong Kongers”及“西雅圖香港學生聯盟Seattle Hong Kong Students Alliance”。
李宇軒亦確認“香港監察”創辦人羅杰斯(Benedict Rogers)有份聯署,羅杰斯亦是IPAC成員,至于裴倫德雖然協助李宇軒跟進聯署聲明,但裴倫德本人并沒有簽署,李宇軒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原因。控方另指聯署名單中有臺灣、菲律賓、泰國及澳洲組織,李宇軒稱自己透過Telegram“人搭人”而接觸到該些組織。
11:25 早休30分鐘。
11:20 李搞聯署聲明“反對《國安法》” 日、加議員都有參與
李宇軒供稱自己曾創立網站及找人聯署簽聲明“反對《香港國安法》”,當中包括時任區議員陳煒烈、張可森、張文龍、張偉超、趙柱幫、蔡雅文、郭子健、李軒朗、李家偉、曾錦榮、謝旻澤、王百羽、黃丹晴及葉錦龍等人,李宇軒另爭取到日本前參議員藤末健三、及眾議員長島昭久、中谷元和山尾志櫻里的簽署。
李宇軒當時亦在訊息中提到聲明會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發表,因為要保護香港的區議員及其他香港組織。李宇軒稱當時其他香港組織仍未簽署,而他當時心中沒有特定香港組織,而是不論在港與否的任何港人組織,而他會透過“人搭人”的方式去接觸該些組織。
李宇軒當時又向裴倫德表示聲明將會與IPAC的聲明相輔相成。李宇軒解釋當時預計IPAC會就《香港國安法》發表聲明。李宇軒后來在Telegram亦透露得到加拿大議員的聯署。李宇軒供稱是透過“人搭人”及一些港人組織去聯系上加拿大議員,而他發起的聯署聲明雖然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發表,但后來有人加入聯署,他亦有將其加入聯署名單中。
10:40
李宇軒繼續解釋裴倫德的訊息語景及上文下理,李指當時估計《香港國安法》將會立法,裴倫德便提到香港反修例運動及國際地理政治的方向,認為《香港國安法》不會很大規模,惟李宇軒與裴倫德有意見分歧。
10:20 李宇軒裴倫德就國安法商討對策 李認為IPAC單是譴責不足夠
控方續展示訊息,顯示李宇軒稱試過透過游行去促請國際政府行動,“so far we haven't seen concrete sanctions falling upon……(至今我們不見具體制裁)”李宇軒稱當時裴倫德問到會否有針對《香港國安法》的游行,但李宇軒預期短期內應該都不會有大規模游行,因為香港人認為沒有“實際用途”,“all we get are condemn statements(我們得到的只有譴責聲明)”。
李宇軒同意當時他和裴倫德在討論有關《香港國安法》的策略,而裴倫德想李宇軒去預計接下來香港會發生什么事,裴倫德作為英國一方應如何回應。法官李運騰問到,李宇軒是否在游說裴倫德,或希望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IPAC)作出行動。李宇軒稱他當時想表達“如果你做多過condemn statements(譴責聲明)就好啦”。
法官杜麗冰留意到,李宇軒在訊息中指,至今沒有制裁施加在陶輝等人身上,并問到陶輝是什么人。李宇軒指時任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是當時指揮“鎮壓示威”的外籍警官。
10:00 開庭
李宇軒身形瘦削,身穿白色襯衫,蓄黑色短發及戴上黑色長方框眼鏡,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裴倫德:香港會受牽連 李宇軒:我們樂意擔當這角色
控方今早向李宇軒展示他和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在2020年6月26日的Telegram訊息,裴倫德表示需要改變策略,又指問題是如何去懲罰和征服,“HK will be collateral(香港將會受牽連)”。
李宇軒當時回復“this we know and we are very happy to play this role(我們知道及非常樂意去擔當這角色)”。李宇軒供稱他回復中的“我們”是指香港人,而對于裴倫德訊息中的“collateral”,他理解為即“攬炒”、“對大家都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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