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李家超22日根據《基本法》第48條第3款,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于23日刊憲生效。 相關鏈接:林定國:香港言論自由不會收窄,鄧炳強:潛逃者為首要執法目標
條文列明保護人權自由原則
李家超表示,《條例》于2024年3月23日正式生效,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標志著香港特別行政區終于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托,不負國家信任。
▲行政長官李家超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將于明日刊憲生效。政府新聞處圖片
他續指,完成23條立法是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必要工作,確保“一國兩制”中“一國”的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和“兩制”的特區長期繁榮穩定。《條例》會帶來社會安全,有了安全,才有穩定;有了穩定,才有繁榮。營商和企業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才可以成功,否則資金會有所損失,投資和營運會被破壞、被沖擊。因此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會使香港更吸引企業、更吸引投資。
讓香港無后顧之憂 輕裝上陣
李家超又提到,在確保安全的同時,《條例》確保了人權和自由,保護人權和自由的原則已經清楚明確的寫入法律條文當中,說明《條例》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和兩個國際公約適用于特區所規定享有的人權和自由,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所提及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等的權利和自由依法獲得保障。《條例》亦說明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障。特區政府會落實好《條例》下的責任和工作,并持續做好公眾教育和宣傳工作,讓大家更了解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性和對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關鍵性。
撰文感謝保安局律政司立法會
李家超強調,從明天起,特區的國家安全得到更有效保障,讓香港可以無后顧之憂,輕裝上陣。特區政府會繼續帶領香港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共同創造更璀璨、更豐盛的未來。
另外,李家超亦在社交專頁撰文,感謝政府團結一致,共同為23條的立法工作作出貢獻,特別是保安局和律政司的相關同事,由諮詢、擬定草案、解說反駁、到協助立法會審議,都堅持不懈、盡心竭力。感謝立法會支持訂立條例的必要性和急切性,并舉行特別會議審議,實踐盡早完成立法以保障國家安全的目標。感謝所有愛國愛港人士支持和推動,共同為纏繞香港超過26年的問題,寫上圓滿的句號,為香港特區譜寫光榮歷史。
以上內容歸星島新聞集團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