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網站今日發布《關于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核污染水處置問題的工作文件》,詳列9個方面理據批評日方沒有證明核污水排海決定的正當合法性,以及凈化裝置的長期有效性和可靠性等,促請日方全面回應包括中方在內的國際社會關切,停止強推核污水排海計劃。中方向《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十一次審議大會第一次籌備會提交上述文件。
▲日本計劃排放核廢水,引起中國等周邊國家反對。路透社
文件指出,中國高度重視和平利用核能國際合作,福島核污水處置問題事關全球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人為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沒先例,也沒公認的處置標準。中方認為,國際社會應高度重視日本核污水排海問題,共同敦促日方以負責任方式處置。
文件批評,日方未充分論證所有可能的處置核污水方案,執意選擇經濟代價最小的排海方案,把核污染的風險轉嫁給全世界;而其多核素去除設備(ALPS)已證明無法有效去除氚、碳-14等,能否有效去除其他放射性核素也有待驗證。
文件批評,東京電力公司近年來曾多次隱瞞、篡改核污水數據,日方沒證明核污染水數據的真實準確性,沒履行應盡的國際義務,沒證明監測方案的完善性。中方認為日方不應將核事故產生的核污水與世界各國核電站正常運行產生的廢水混為一談,也不得把機構福島核污水處置綜合評估報告包裝成日方排海計劃的“護身符”和“通行證”。
文件表示,中方要求,在長期監測機制未建立前,日方不得啟動排海;一旦發現核污水排放數據異常,日方必須立即停止排海;同時以真誠態度與周邊鄰國充分溝通,確保核污水得到科學、安全、透明的處置,并接受嚴格國際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