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主席高開賢“澳門回歸 25 年來,在中央的堅強領導和支持下,在歷任行政長官的帶領下,澳門在政治、經濟、社會、民生各領域都取得了不錯的成績。”澳門立法會主席高開賢總結立法會的工作稱,“作為特區的立法機關,始終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嚴格遵守《基本法》賦予的職責,與特區政府有效合作。”
▲澳門立法會主席高開賢。
他回憶,1999年12月20日回歸當日,凌晨零時政權交接儀式結束后,“我們馬上回到新的立法會大樓,舉行特區第一屆立法會首次全體會議,進行午夜立法。”當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11 部回歸必備法律,為特區政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開始運作,奠定了法律基礎,也為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澳門基本法》的各項制度做好了法律準備。
回歸到現在,為結合澳門社會的實際和發展要求,立法會先后在不同范疇進行立法和修法工作,總共審議通過了404 部法律,包括: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我們在 2009 年為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法》。隨后,為進一步全面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我們對有關法律作出了完善和修訂工作,并制定《保守國家秘密法》,作為《國安法》的配套性法律,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在落實“愛國者治澳”方面,立法會也對《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會選舉法》、《就職宣誓法》等法律,進行了修法工作,確保特區政權和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澳者手中。在經濟方面,先后制定和修訂了五部跟博彩相關的法律,以確保博彩業朝向適度和健康發展。
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方面,國家給予了澳門“一中心、一平臺、一基地”的定位,為加快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立法會近年分別對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和人才引進等制定了法律,配合特區政府推動“1+4”適度多元發展。
在民生建設領域,立法會多年來對教育、就業、社會保障、住房和保安等方面,進行了必要的立法和修法工作。使得澳門社會民生持續改善,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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