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柯妻陳佩琪8日表示,“有人說他(柯文哲)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了,就有罪了?”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游淑慧大酸,蓋公展文當然不必然會有罪,但有問題的是沒有公益理由就給業(yè)者巨大利益,如果這樣合法,貪污也差不多除罪化,陳佩琪過去也是公務員,應該知道官員廉潔的貞操很重要。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游淑慧。(中時資料照片)
陳佩琪透過臉書喊冤,“有人說他(柯文哲)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了,就有罪了?”她認為若柯文哲簽的是5年以上圖利重罪的公展文,公務體系也不應將公文層層往上送到市長室,構陷市長入罪。
游淑慧指出,蓋公展文當然不必然會有罪,但有問題的是沒有公益理由就給業(yè)者巨大利益,或者左手給利益、右手收好處,插手介入訴訟中的案子,和民代多次開會并親自交辦加速案子進行,案子進行中和業(yè)者頻繁會面并接受業(yè)者捐款,這些事如果是合法的,那貪污也差不多除罪化了。
游淑慧狠酸,妻子幫先生喊冤可以理解,不過陳佩琪過去也是聯(lián)合醫(yī)院醫(yī)師,算是公務員,應該知道官員廉潔的貞操很重要,雖然自己已經沒有多談京華城案其他不相關的幕后花絮,只是靜待起訴書的內容,但看到陳常常提出偏離事實的錯誤資訊,所以自己還是想說明議會調查內容。
來源:中時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