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韓國社會的“華城連環殺人案”,時隔34年終于宣告破案!歷時一年的調查,警方2日公布調查結果,確認李春在(???)作案23起,殺害14名女性,并強奸、搶劫9名女性,其為了排解性欲、宣泄生活壓力而犯案,經人格障礙檢查,結果顯示李春在無法對被害者產生同理心,有反社會人格之精神疾病傾向。
▲兇嫌李春在。(圖/翻攝fnnews新聞網)
根據《韓聯社》報導,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廳2日召開記者會發表近一年對于“華城連環殺人案”的調查結果,去年警方透過DNA比對,發現第9起案件證物殘留的DNA與1994年在清州犯下奸殺小姨子的李春在相符。
經過專業心理分析師,聯合投入審問,慢慢瓦解、攻破李春在心房,加上他深知自己無法假釋,因此才伏首認罪,并在無警方任何提示的情況下,將每宗案件細節描述得清清楚楚,這些內容除了兇嫌與共犯外,其他人無從得知,可信度極高,因此認定李春在為華城案的主犯。
華城連環殺人案是1986年9月到1991年4月之間發生的10起案件,當時震驚社會,除了這10起案件外,李春在還坦承了4起殺人案件,包括1987年12月水原女高中生被殺案、1989年7月華城國小生失蹤案、1991年1月清州女高中生被殺案、1991年3月清州一名家庭主婦被殺案,其中華城國小生失蹤案的金姓女童也確認已被殺害。
警方分析,李春在個性內向,退伍后生活煩悶、無聊,為了找回生活重心、排解壓力,才開始尋找女性下手,并且用獵奇、殘忍的做案手法來“消解變態的性欲”,且據李春在的人格障礙檢查結果顯示,他對被害者完全沒有同理心,明顯具有反社會型人格,但因案件公訴期限已過,檢警預估只能以“無公訴權”結案。
至于華城案中,被認為是模仿犯罪的第八起案件,當時被警方逼供而被逮捕的尹姓犯嫌無辜坐牢,他坐了20年牢后,于2009年假釋出獄。對此,警方也致歉,水原地方法院目前正依當事人聲請重審此案。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