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體測成績不時登載,遭調回臺灣安全部門特勤中心擔任委員的特勤少將謝靜華,遭爆餐后在街頭與一名防務部門女性軍官熱吻,遭記兩大過處分并列為優先汰除人員,同時遭停職移送臺監察機構。臺監察機構本月13日通過對謝靜華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臺灣特勤少將謝靜華街頭熱吻女軍官遭監察機構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中時資料庫
臺監察機構對外說明表示,謝在臺安全部門調查過程中,提供不實訊息給調查人員,致該部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引發外界誤解。核其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并嚴重斲傷影響臺灣安全部門特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情節重大。臺灣監察機構于113年11月12日13位審查委員全數審查通過“監察委員”王麗珍、趙永清、鴻義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據了解,當時是謝靜華個人在下班后與友人的餐敘場合,純屬他的個人私人行為,但由于謝身份特殊,因此仍引人注意。
臺安全部門事后立刻召開獎懲委員會處理,經決議對謝員記兩大過處分,列為優先汰除名單,隨即展開后續汰除評估及法律作業程序。
經召開軍職人評會,評認謝員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構成“公務員懲戒法”所定應受懲戒之情事,決議即予停職,并已依法將案關事證移送監察機構,就涉及免(撤)職及退休金等相關處分進行審查。
臺安全部門回應表示,本案系本局主動依法移請“監察院”進行審查,本局尊重“監察院”審查結果,并配合后續“懲戒法院”之審理。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