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日(21日)公布,兩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和鄧楨的任期延續3年,任期由2024年10月25日起。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任期延續3年。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鄧楨的任期延續3年。
行政長官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兩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和鄧楨的任期延續3年。《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以上內容歸星島新聞集團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