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率案遭羈押,成為媒體報導焦點,某周刊繪聲繪影描述案情,雖被民眾黨“立委”譏諷為“編故事”,不過,由于柯因案被羈押,無法及時澄清,致柯已被媒體帶風向,輿論一面倒塑造不當偏見。法界人士說,依照《律師倫理規范》規定,柯的辯護律師基于保護柯不受輿論、媒體報導或評論所致不當偏見情況下,是能代柯出面說明,但可惜的是,柯的律師捨此不為。
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率案,媒體連日大幅報導,不但某周刊經常以聳動內容吸引民眾目光,甚至不少媒體找來與京華城案無涉的多名執業律師,針對案件發表評論、分析,記者還在臺北地院內大喇喇與律師進行連線對談,一度造成臺北地院人員及洽公、出庭的民眾困擾不己。
就在媒體、無關本案的執業律師一再針對京華城案發表評論之際,反而是柯文哲的辯護律師“靜悄悄”,對于各方的不利評論、偏頗言論,完全沒有反應,也沒有任何相對應的措施,雖然律師也是受《偵查不公開》規范的對象之一,但“謗譽由人”,一再放任媒體輿論攻訐,對于案件當事人及案件亦非好事。
事實上,《律師倫理規范》第25條第3項但書規定“律師為保護當事人免于輿論媒體之報導或評論所致之不當偏見,得在必要范圍內,發表平衡言論?!币簿褪钦f,柯的律師在必要時,是可以針對外界部分不當言論,代柯發言澄清。
法界人士認為,或許是柯的律師團中,不乏有檢察官出身的律師,對于代柯發言持保留態度,也有可能這是律師團的“訴訟策略”,反正檢察官對京華城案起訴已有定見,目前以專注訴訟為主,不理會媒體輿論的不當偏見,一切證據留待法庭上見真章。
而媒體夸大不實報導,時有所聞。舉例來說,報導京華城案及柯文哲涉貪不遺余力的某周刊,先前在報導前領導人馬英九被起訴的“三中案”時,也曾經繪聲繪影指控“三中案”關鍵證據,就是中投前總經理汪海清的300片“保命光碟”,但案經臺北地院審理后,證明周刊所謂的300片“保命光碟”,根本只是一般會議紀錄光碟,與“保命光碟”毫無關聯。
所以,法界人士推測,柯的律師團不就京華城案發言,也許是律師團配合訴訟當事人柯文哲,考量案件因在檢察官的偵查不公開、媒體帶風向已形塑對柯不當偏見的氛圍下,現階段說什么都沒用,案件只能等待透過法院公開審理、辯論程序才能發現真實,因此選擇不浪費口舌、心力來澄清鋪天蓋地的不當偏見,目前以專注訴訟策略為主。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