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歲的男子阿國指控40歲的妻子小萱(均化名),他今(2024)年1月透過友人介紹,認識3天后就登記結婚,結婚隔天小萱就索討40萬元(新臺幣,下同),要繳納積欠的稅款,不料婚后第4天就離家迄今,不滿小萱惡意遺棄,憤而訴請離婚。
▲老夫少妻相差39歲,認識3天就閃婚,沒想到妻子婚后4天就離家,不滿被惡意遺棄,憤而訴請離婚獲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法院審理,阿國指出,小萱今年初失去音訊后,他曾寄信到小萱的戶籍地,想要詢問是否有意愿繼續夫妻關系,沒想到小萱并未回應,加上雙方沒有其他聯絡方式及管道,因此勘認小萱已無與他同居之意,惡意遺棄并在繼續狀態中。
法官考量,小萱未于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經囑托小萱戶籍所在地警方前往訪視,家人則表示,小萱從未與家里聯系,早已經不知去向,也無聯絡方式。法官認,小萱確實行蹤不明,且與親友失聯,與阿國主張大致吻合,堪予采信。
法官審酌,阿國與小萱年紀相差39歲,雙方年齡、生活背景,原本就有相當差異,并且婚前認識時間短暫,婚后僅有阿國提供金錢,讓小萱償還稅款的互動關系,感情基礎十分薄弱。小萱婚后4天離家失聯,迄今已超過半年,可見小萱已無與阿國維持永久共同生活,而共同家庭經營之意。
法官認,雙方婚姻僅徒具形式,缺乏永久共同生活之共識,實際上也無共同生活及相互扶持之情況,足認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其應由小萱負主要責任。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訴請離婚,于法有據,應予準許。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