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至2002年,甘肅白銀市有11名女性被殘忍殺害。死者死狀凄慘,基本都是頸部被割,上衣推至胸部以上,褲子褪至膝蓋,身受不同程度刀傷,有受害人性器官、乳頭、耳朵等部位缺失,令人聯想起香港“雨夜屠夫”林過云。這名兇手在犯案現場留下了大量的指紋和DNA,其中一名8歲女孩體內還留有精液,然而兇手卻一直逍遙法外,披著“老實人”的外表安穩過活,直至第一次殺人后28年才落網。
“甘肅林過云”高承勇1964年11月10日出生于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父母都是普通的農民,家里條件一般。高承勇從小性格比較內向,很少跟人交流。家里的親戚也說高承勇是個老實人,做事挺穩當的。
上世紀八十年代其實有很多人選擇念中專,讀完有就職保障。高承勇目標更高,他擁有大學夢,可惜連續2次落榜,1984年決定放棄。之后高承勇改以飛行員為目標,通過層層選拔,身體測試也及格,卻因為家境貧困,而錯失了當飛行員的機會。兩次追夢眼看馬上就要成功,卻在最后時刻被打回現實。高承勇找了一份工作養活自己,原本有高中學歷可以有不錯的出路,他卻選擇了到工地搬磚,整個人變得憤世嫉俗。
后來感情觸礁成為壓垮高承勇的最后一根稻草。對方是高承勇的初中同學、青梅竹馬,因為升學選擇不同而漸行漸遠,女方認為高承勇不可能有什么成就而拒絕來往。高承勇心灰意冷,對這個不公的社會感到極度的厭惡,甚至在心里種下了仇恨女性的種子。
▲當年的新聞報道。
▲高承勇2018年被判死刑。新華社
學業事業失意 愛情觸礁后仇女
1988年5月26日,高承勇向第一個被害人下手。他說當時已幾天沒吃東西,身上一點錢也沒有,于是去搶劫,看中了從白銀公司下班回家的白某。他跟蹤到白某家,趁對方脫鞋入屋時,從背后捂住對方的嘴巴入屋。對方一直反抗,拼命喊救命,高承勇急得毆打她,最后隨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往頸部割下去。之前還沒有“碰”過女人的高承勇將白某的衣服推到胸部以上,下半身赤裸,實施了侵犯。
之后高承勇當做什么事情也沒發生一樣,回歸平淡生活。犯下第一宗殺人案的同年,他經人介紹認識了妻子張某,婚后不久懷上孩子,24歲當爸。
然而,心理變態的他感覺殺人是一種享受,對那種快感念念不亡。沒過多久,他就物色了第二個獵殺目標。
搶劫遇反抗 愛上殺人快感
1994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時50分,白銀供電局19歲女臨時工石某在其單身宿舍遇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有36歲刀傷。
自始,高承勇每隔幾年就會作案,手段極其殘忍。1998年他先后作案多次,其中一名8歲的小女孩頸部被他綁上皮帶,進行了毫無人道的折磨。小女孩下體撕裂,現場檢查出精子。但當時DNA檢測技術不佳,讓高承勇逍遙法外,披上“老實人”的偽裝繼續作案。
直到2002年,14年時間,高承勇總共作案11次,受害人全部都是女性。后來他改頭換面,和老婆在白銀市工業大學開小賣部維持生計,養育2個孩子。
被采到指紋 殺人魔身份曝光
事實上,高承勇在犯案現場留下大量痕跡,包括指紋。但當時中國還沒有完善的指紋庫,必須是有犯罪紀錄的人才會被留下指紋,故當時的指紋庫根本沒有高承勇的指紋信息。他在白銀生活,戶口卻在蘭州,每次警察上門采集指紋,他就想辦法到外地去,所以每次都沒采到。
2016年3月,甘肅省公安廳重啟偵查工作,高承勇終于沒能躲掉,被警察采集到指紋。警方多方面排查,包括重新進行DNA檢測,8月26日將高承勇緝捕歸案。他24歲第一次殺人,被抓時已經50多歲,頭發也白了。
庭審時,高承勇承認當初是因為貧窮,想找點錢。找錢時被人發現,就殺了人。他說,“有了第一起就有了第二起,后來就失去控制了,不但不害怕,反倒有點欲罷不能了。再后來就純粹殺人奸淫取樂,享受這個過程了。”
2018年3月30日,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殺人罪、強奸罪、侮辱尸體罪成,判處死刑及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2019年1月3日上午,高承勇被執行死刑,這件懸了快30年的案件至此塵埃落定。
以上內容歸星島新聞集團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