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眾黨新竹市女市長高虹安,被控任“立委”時詐領助理費46萬元新臺幣(約12萬港幣),今日被臺北地方法院重判入獄7年4月。雖然高虹安仍可以上訴,不過臺灣的“內政部”已宣布,實時停止高虹安的新竹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
▲新竹市長高虹安。
臺北地檢署的起訴書稱,高虹安自2020年2月起至11月止擔任“立委”期間,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并將虛報或浮報的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檢方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總計詐得新臺幣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欺財物罪、偽造文書罪起訴高虹安、“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黃惠玟、助理王郁文、陳昱愷等5人。
臺北地方法院于今日宣布,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她的4名助理其中3人獲判緩刑,1人獲判無罪。
在判決宣布后,高虹安發出聲明表示“我絕對會提出上訴”,隨即宣布退出民眾黨。
對此,民眾黨回應,支持高虹安捍衛清白,也會警惕作為改革角色,所需面對的檢視與挑戰。
今年40歲的高虹安,是臺灣著名商人郭臺銘的親信,曾任鴻海集團副總經理、郭臺銘基金會董事。2019年,郭臺銘團隊幕僚推薦高虹安參選區域“立委”,經民眾黨提名為2020年當選“立委”。同年7月,高虹安再代表民眾黨參選新竹市市長,后順利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