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聯邦法庭同意,進一步推遲前總統特朗普的機密文件案,確保聆訊符合最高法院裁決,尊重特朗普享有的刑事豁免權。 由于法庭連串決定對特朗普有利,機密文件案幾乎注定無法在11月大選前開審。
▲佛州聯邦法庭同意,進一步推遲前總統特朗普的機密文件案,案件幾乎注定無法在11月大選前開審。 紐約時報圖片
綜合《紐約時報》及CNN報道,佛州法官坎農(Aileen M. Cannon)6日發出簡短命令,要求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在18日之前,回應特朗普一方要求案件延期的動議。 此外,坎農亦推遲了另外2個期限,首先允許控辯雙方能有更多的時間,整理專家證人的供詞,以及辯方可有額外的時間回應檢方要求,展示證據提供給牽涉此案的政府。 分析形容,坎農的最新決定對聆訊日期的影響不大,原因是法庭之前已暫緩案件,以至于開審日期也未確定,從時間推算,11月開始聆訊的機率微乎其微。
與此同時,坎農亦決定2星期后舉行聆訊,評估最高法院豁免權裁決對機密文件案的影響。
最高法院在保守派大法官的護航下,1日以6比3的票數確認特朗普享有刑事豁免權,無需因為“官方行為”而面對起訴,但“非官方行為”觸犯法律的話,依然可以面對懲罰。
有見及此,特朗普的律師希望在機密文件案中提交更多證據,并表示豁免權裁決雖然牽涉另1宗案件,但其原則同樣適用于此案。 分析形容,后續聆訊一旦牽涉豁免權議題,將會變得更加錯綜復雜,原因是檢方指責特朗普卸任后,將政府文件帶往佛州海湖莊園私邸,不但非法保留牽涉國安的敏感資料,更阻撓政府取回文件,種種行為已經與總統職權無關。 不過特朗普的律師反駁說,特朗普在位期間引用《總統紀錄法》(Presidential Records Act),已將涉案文件解密,并且歸類為他的個人財產,因此無需面對刑事指控。 對此檢方團隊批評,這樣的說法完全違背常理。
除了上述爭議外,主審法官坎農也推遲了另1個期限。 根據原本時間表,檢方需在10日之前提交清單,列出哪些涉案文件包含國家機密,不能作為呈堂證物,也不能讓未經許可的人擅自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