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阿國長達10年來有偷拍癖好,和妻子還是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就錄下大批兩人性愛影片觀賞,甚至結婚后也不改惡習,經常偷錄交歡過程,妻子最后無法忍受,報警提告并訴請離婚。但警方在搜索時,竟發現阿國在10多年前,還偷錄當時才11歲外甥女洗澡,高分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審酌他賠償60萬元和解,維持一審1年6月原判,宣告緩刑5年。
據了解,阿國的妻子在2019年間,才發現丈夫未經其同意,以手機偷錄2人性愛過程,在警告無效后,認為他有偷拍癖好,一怒下報警提告并訴請離婚,警方前往他住處搜索,查扣手機、電腦等物,赫然搜出夫妻當年還在交往時的性愛片。
不但如此,阿國還利用手機開啟錄影模式,放置于浴室內擺放洗發精及沐浴乳之位置,拍攝僅11歲的外甥女全身裸體,裸露胸部等沐浴過程之影片。
一審法官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和妨害秘密罪,分別判處阿國1年2月和8月,并處執行刑1年半。但阿國不服上訴,并坦承犯罪,也與妻子以60萬元和解,并獲得外甥女原諒。二審法官維持刑度不變,但宣告緩刑5年,期間保護管束。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