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徐姓男子自導自演,透過上網征才又假扮人事部門員工,一名女性求職者小美上門應征,遭徐男誘騙如果讓老板“潛規則”可以獲高薪及福利。但小美上門后,徐男立刻將鐵門關上,并拿出空氣槍示威,且不顧小美月經來潮硬上。一審遭判7年6月,但徐男不福上訴,遭到高院駁回,判刑7年6月。
根據判決書,徐男在求職網站518刊登征才資訊,又自己扮演總部人事部門女性員工,與約面試的小美利誘表示,如愿意讓老板“潛規則”可獲高薪、較好福利,還要小美面試時濃妝、穿著透膚絲襪。
未料小美前往面試時,一進入徐男處所,徐男立刻拉下鐵卷門,還放一把玩具槍在旁,暗示小美若不從會有性命危險,逼小美與他發生性關系,但小美拒絕,更表示自己在月經期間,徐男不與理會,仍性侵得逞。
小美控訴,當時她因月經來,向徐男表示“可以不要嗎?我想離開。”后來看到桌子上面有槍,徐男孩說墻上的彈孔是他打的,讓她感到害怕,只好被徐男得逞,事后她氣得拿槍說,“你爽也爽夠了,可以放我走了嗎?”
但徐男出庭時反駁,雙方談好月薪4萬臺幣以及工作內容后,小美才自愿發生關系。還強辯“我在性行為時,她因月經流很多血在地板,地板有味道,讓我覺得很惡心”。
法官檢視雙方通訊內容,發現徐男恐嚇小美“你還沒完成你的任務,我們還沒做完,等做完才算,我才會解你血水咒。”小美則回“我沒答應我一定要做,我有拒絕你,你硬要,你恐嚇我又威脅我是怎樣,我怎么知道你會不會殺了我。我要報警了。”
一審法官審理后,認定徐男惡性重大,且不承認犯行,判刑7年6月。徐男不服上訴,仍辯稱雙方情投意合。但高等法官認為,徐男犯罪事證明確,不具悔意駁回上訴,維持7年6月的刑度。可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