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輕媽媽小美在網上認識網友阿國,兩人相約性交易,未料小美卻帶著幼女前往,兩人在汽車旅館一陣床戰后,阿國見到幼女在旁,竟對幼女親吻并上下其手猥褻。一審阿國遭判1年6月。但阿國上訴,又與女童家屬和解并賠償15萬(新臺幣,下同),因此獲緩刑5年,需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動服務、接受法治教育課8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阿國在交友軟件認識小美,2人相約于2023年7月21日0時許,相約外出性交易,隨后開著車,載著小美及幼女,先前往某游樂區看摩天輪夜景,隨后前往一家汽車旅館。
阿國先與小美發生性行為后,竟然意猶未盡,見到幼女在一旁,于是也親吻幼女,并撫摸胸部猥褻行為。接著載小美母女回家路上,先讓小美下車騎機車,他載著幼女在后方跟隨,又再度撫摸幼女胸部并親吻。
事后阿國遭到法院判處1年6個月徒刑,但阿國不服上訴。高院審理后,認定阿國“明知幼女于案發時未滿14歲,心理、生理均未臻發育成熟,見她年幼可欺,進行猥褻行為,戕害被害人之身心健康,考量其犯后坦承犯行,又與女童父親達成15萬和解,判阿國緩刑5年,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動服務,并接受8場次的法治教育課,全案仍可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