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65日審訊,亦是第五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第7日出庭作供。陳梓華下午供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后,SWHK“美國線”以眾籌資金聘請美國政治顧問公司,并可以向政策評論員提供“對香港比較負面”的描述。當時SWHK“美國線”亦希望接觸民主黨官員或“枱底人”,去推動“制裁”或“經濟封鎖”措施,而Mark Simon指出“唔係你俾咗錢就一定見到你想見嘅人”。
15:15 散庭。案件押后至明早十時再續。
控方表明對陳梓華的主問已基本上完成,需時再檢視筆記,而控方完成傳召陳梓華后,將會傳召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及專家證人,以及辯方團隊要求傳召的8至10名警員。
15:10
陳梓華表示,Mark Simon當年聲稱會安排各方面支援給他,指示陳繼續進行國際游說工作,而在陳被捕后獲準警方保釋,亦曾與Mark Simon接觸。
陳憶起在2020年7月,Mark Simon邀請寫手“寫拜登個仔喺中國做生意,咁但係后來話依單新聞係假嘅,喺美國被視為干預大選,可能會引來FBI調查及得失民主黨”。Mark Simon與黎智英商量后,認為為免影響壹傳媒利益,Mark Simon表示“會辭職咁保住壹傳媒”,但實際上Mark Simon仍會在美國及臺灣繼續打點黎智英的生意,所以Mark Simon叫陳梓華不用擔心他,而且如果陳梓華想接觸黎智英時仍可聯絡他。陳表示他當時聽畢Mark Simon的說話后“無乜特別回應”。
14:50
控方問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后,SWHK“日本線”就國際游說方面,做過什么事。陳梓華稱“日本線”協助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Shiori Yamao)成立JPAC(IPAC日本分支),想推動“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而李宇軒亦與山尾志櫻里合作,想推行“救生艇政策”,即類似“香港避風港法案”,“可以收留香港嘅政治犯”。
陳梓華稱有關“日本線”的事,他是從李宇軒口中得知,而“日本線”想推動“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陳梓華又指曾向Mark Simon和劉祖廸提及“日本線”,因為李宇軒在“日本線”遇上自稱“反華” 、“想幫手”的在日港人,李宇軒感到“有啲鬼”,便叫陳梓華聯絡Mark Simon協助“盡職審查(due diligence)”;但Mark Simon沒有回音,陳梓華亦記不起該在日華人姓名。
控方亦問起SWHK“英國線”,陳梓華稱《香港國安法》生效后,劉祖廸與APPG(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制作了有關《香港國安法》的報告,但陳梓華不記得內容;裴倫德繼續營運IPAC,而“攬炒團隊”亦繼續提供協助。
陳梓華被捕后 Mark Simon稱與黎會安排支援及美國后路
控方指出,陳梓華在2020年10月10日因“協助罪犯”罪被捕,后獲警方保釋。陳梓華承認自己獲釋數日后,便透過Signal致電給Mark Simon,Mark Simon“叫我唔使擔心”、并表示“我同黎智英會安排各方面嘅支援畀你、亦都會喺美國安排后路畀你”,Mark Simon亦表示會繼續透過美國和臺灣等途徑去打聽我這宗案件的消息。
14:30 開庭
陳梓華供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后,SWHK“美國線”以眾籌資金聘請美國政治顧問公司,透過美國政治顧問公司接觸一些政策評論員撰寫報告,可以向政策評論員提供“對香港比較負面”的描述。陳梓華確認SWHK“美國線”的成員每周均會向Mark Simon報告最新情況。
陳表示當時SWHK“美國線”聘請美國政治顧問公司,希望接觸民主黨官員或“枱底人”,推動“制裁”或“經濟封鎖”措施,但SWHK“美國線”成員認為“錢係我俾嘅,點解唔係由SWHK美國線選擇見咩人”,Mark Simon其后向陳提出:“係咁樣樣?,唔係你俾咗錢就一定見到你想見嘅人”。
陳指他加入SWHK“美國線”的Telegram群組前,群組應有成員希望會見的美國政客列表,但“無人同我講過個list有咩人”,陳也不知道SWHK“美國線”成員想與哪些人見面,強調“我嗰時無睇到個list”。
▲黎智英案審訊第65天。 資料圖片
▲陳梓華第7天作供。
12:45 午休。 案件下午兩點半再續。
12:20黎支持美國共和黨因有持續反華政策
陳梓華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后,Mark Simon曾向他談及“美國線”的事情,Mark Simon曾解釋民主黨及共和黨的一些分別,“佢(Mark Simon)同黎智英都比較支持共和黨,相信共和黨有比較持續嘅反華政策”,會繼續推出一些針對香港及中國政府的制裁措施,而民主黨傾向與中國合作,例如環保、氣候及經濟等方面,” 不利于我哋想達到嘅支爆“。
陳梓華稱,Mark Simon亦有解釋為何要請政治顧問,因為共和黨黨員相對較多商人背景,所以基本上“請得起政治顧問”、“畀得起錢”,就可以與共和黨黨員或官員見面,例如“黎智英曾經畀過一筆錢去請政治顧問,想去見(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民主黨則想見一些“新面孔”、“唔想再見(香港)眾志或者舊學生領袖” ,而SWHK當時是香港人自發組織的民間組織,是一個新組織,很符合民主黨要求。
“美國線”每周向Mark Simon作報告
陳梓華續指,SWHK“美國線”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后仍繼續運作,陳梓華在2020年6月至7月期間加入“美國線”群組,發現負責人是“Shirley Ho”,“美國線”會定期、每星期向Mark Simon報告;群組成員包括“Shirley Ho”、 “Always”、“Madison”、“Wilson”、“Yellow”、“攬炒巴” 劉祖廸及陳梓華自己。
法官李運騰問起Mark Simon是否仍在香港。 陳梓華稱Mark Simon已離港,但他也不清楚Mark Simon何時離港。
“美國線”按Mark Simon建議 接觸美民主黨官員及政策評論員等推制裁
控方問起“美國線”在國際游說方面做過甚么。 陳梓華稱在Mark Simon建議下,他們揀選了一間親民主黨的政治顧問公司,去接觸民主黨官員或“枱底人”、去推動制裁;亦有接觸過一些政策評論員,“希望提醒呢啲政策評論員,香港嘅情況會威脅到美國喺香港嘅利益 ,會令到美國人更加反感”,令制裁措施、或“對香港不利嘅經濟政策”會更容易通過。
陳梓華又解釋,那些政策評論員會寫報告給美國政府,例如有關經濟政策的報告,陳梓華又稱他看過的一份報告,便是關于《香港國安法》“點樣影響美國喺香港嘅利益”。
12:00 小休后開庭
陳梓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后,黎智英與Mark Simon要求并同意陳梓華加入SWHK“美國線”的Telegram群組,“攬炒巴”劉祖廸表示如果黎智英及Mark Simon同意陳梓華加入SWHK“美國線”的Telegram群組,“大家都無反對”。
黎認為被捕系好事 可獲更多關注
直至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及李宇軒被捕,陳梓華與Mark Simon以Signal致電,Mark Simon表示他與黎智英均認為“黎智英被捕系一件好事”,“因為咁樣會令到更多人關注,令到《蘋果日報》銷量會上升”。 他們當時擔心李宇軒被捕會影響到IPAC及SWHK的運作,陳又提到當時尤其是李宇軒“搞咗一個聯署反對國安法,聲勢浩大”,惟Mark Simon當時表示不用擔心,他們在SWHK方面有Plan B,“會推劉祖廸去美國不同大學做巡回演講,繼續推廣攬炒論述、繼續推動制裁”。
李宇軒被捕 Mark Simon行Plan B推劉祖廸在美演講續推攬炒論
陳梓華供稱,當時李宇軒被捕后,“忽然少咗個人喺前面實踐”,若然劉祖廸可在美國進行演講,“起碼可以令美國人更容易接受呢啲反華政策”,引起更多人關注。
11:20 小休30分鐘。
11:00 陳在黎智英與Mark Simon支持下 成功加入“美國線”群組
陳梓華同意,在《香港國安法》于2020年6月底生效后,至李宇軒及黎智英于同年8月被捕,陳梓華仍每星期至少透過Signal致電聯絡Mark Simon一次。
陳梓華供稱,當時他向Mark Simon透露,“攬炒巴”劉祖廸表示把陳梓華加入“美國線”Telegram群組有困難,因為該群組已有固定成員。 陳梓華解釋“對于其他人黎講,我系一個新人”,他不曾加入過SWHK其他群組,而其他則從“G20全球登報行動”起已在群組內,所以劉祖廸認為有困難。
不過,劉祖廸亦表示如果黎智英及Mark Simon同意,“咁我就好講好多啦”。 陳梓華稱,因此后來在黎智英及Mark Simon的支持和同意下,他成功加入群組,亦引申至后來群組成員“Madison”會認為陳梓華與黎智英關系密切。
陳梓華又解釋,Mark Simon“想我(陳梓華)都落手落腳去幫手打條國際線”,而較早前Mark Simon亦想過帶陳梓華去美國出席聽證會,但因為新冠疫情而未能成功,“如果我入左美國線,就可以有啲建樹”。
佩洛西向李柱銘了解IPAC 獲建議不要加入IPAC
陳梓華續供稱,當時Mark Simon亦曾透露IPAC在蘊養期間,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已開始接觸不同“有份量”的政治人物,包括美國時任民主黨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而佩洛西則聯絡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嘗試了解IPAC,但當時李柱銘建議佩洛西不要加入;Mark Simon當時引述佩洛西的內幕消息,是想向陳表達,IPAC的規模可以更大。
陳梓華續稱,Mark Simon感到可惜,他認為IPAC很重要,“希望我都可以大力支持”,而Mark Simon亦知道“一直執行同實踐嗰個系李宇軒”, 所以他亦覺得李宇軒留在香港是正確。
10:40 陳梓華自認是領袖 “我若離開 誰來帶隊”
控方展示李宇軒及陳梓華的Signal訊息,李宇軒指:“每逢有人出事就會有人叫我同你快啲考慮走”,陳梓華當時回覆:“兄弟,你知道,作為領袖,我一定是最后一個走”,“走走走,我若離開,誰來帶隊”。 陳梓華亦向李宇軒稱:“Thanks for standing with me as always (謝謝你一如既往地與我同在)”。
陳梓華供稱,他當時相信自己是在一個領袖團隊擔任領袖角色,“SWHK里面有好多人,而我哋系少數比較活躍嘅人”,當年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Shirley Ho均各自領導其中一條“國際線”,而陳梓華與李宇軒談論到,倘若李宇軒離開香港后,就會由陳梓華“頂住佢(李宇軒)喺香港個位”,所以陳當時有一種身為領袖的自我感覺。
而李宇軒在2020年8月10日下午三時許被捕,陳梓華在當日下午三點半左右,向李宇軒傳訊息指:“Brother, leave me here - we can't afford one more lost in international line. (兄弟,離我而去吧——我們不能再在“國際線”上失去多一個成員了)”、“Some businessmen and politician are cutting ties with Jim. (一些商人和政客正在與黎智英切斷關系)“。
李宇軒不肯離港終被捕
陳梓華表示當時他與Shirley Ho已用過不同方法,希望將李宇軒帶離香港,Shirley Ho已協助李宇軒在美國找到工作,但李宇軒始終不肯離開香港。 陳指根據他與李宇軒的默契,“應該我(陳梓華)系最后一個離開香港嘅人,我當時都想勸佢(李宇軒)離開香港”。 惟陳向李傳訊息后,看新聞才知道李被捕。
陳表示當時他知道李宇軒有被捕風險,有打算頂替李宇軒的角色,又指“因為若然香港無人嘅話,第一好難掌握到香港情況,第二如果我唔咁講佢點都唔會走”。
陳追Mark Simon逾2萬美元眾籌款項 獲回應“系匯率”
陳憶述在2020年7至8月,陳與Mark Simon談論李宇軒的情況,李宇軒好頑固,想留低喺香港,Mark Simon亦要求陳梓華加入SWHK“美國線”的Telegram群組。 陳亦向Mark Simon提及,Mark Simon尚欠SWHK眾籌活動時約2萬多元美金的差額,追過Mark Simon一兩次,但系Mark Simon話系匯率。
陳梓華指,當時Mark Simon提到“一些商人和政客正在與黎智英切斷關系”,陳“唔知邊啲人”,但形容情況像“樹倒猢散”(意指有權勢的領導人物一旦失勢,其依附者無所依附隨即散去),而陳梓華當時向李宇軒傳此訊息,正是“因為我唔想佢有事”。
黎被捕后遭商人政客割蓆
陳梓華憶述,“當時黎智英被捕,好多之前話會支持佢嘅人都同佢割蓆, Mark Simon話當時好艱難”。 陳又指“如果當時無黎智英嘅話,我哋無可能再知道美國政府內部的消息,亦都無曬佢所有美國同其他地方嘅政治人脈”。 陳認為黎智英被捕后,當時曾經“好統一”在國際線上的目標,“之后未必會咁統一”,又指黎智英在美國的政治人脈也可以協助SWHK推動制裁及節省資源,所以陳梓華覺得黎智英被捕對于他們來說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10:20 陳遵黎照英教導 欲接觸美領事職員與枱底人建立關系
陳梓華稱在另一方面,當時很多SWHK成員想確認美國政府會對“DQ”、即泛民立法會參選人遭取消資格一事,采取一個比較強硬嘅態度,“當時大家期望見到嘅就系有制裁措施”。 由于李宇軒與Rick Scott會面時曾經接觸Alan Brinker,所以“第一個諗到佢先”。
陳梓華續稱,當時想接觸Alan Brinker,去了解美國政府取態、或至少美國領事館的取態,“個陣時黎智英教過我的,我的要知道外國政府嘅諗法,同埋要同啲枱底人建立關系,當時Alan Brinker都算半個枱底人”,所以陳梓華認為Alan Brinker的第一手資訊對他們很重要。
10:00 開庭
陳梓華身穿灰色西裝、白色裇衫,蓄黑色短發及戴上金屬幼框眼鏡,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2020年8月3日,陳梓華曾在Signal發信息給李宇軒,提到美國領事職員Alan Brinker,并指“The reason meeting him - is not providing info(見他的原因不是提供資料)”、“But pumping info from him(但從他那處取得資料)”。
憂李宇軒被捕增涉成員資料風險 SWHK希望李離港 工作由陳梓華接手
控方問到誰是Alan Brinker。 陳梓華稱是美國領事職員,當時想李宇軒介紹Alan Brinker給自己認識,一方面是因為SWHK內部有聲音,希望李軒宇先行離開香港,而陳梓華應該去接手其人脈。
陳梓華解釋,在2020年7月,“攬炒巴”劉祖廸表示李宇軒處理過數次眾籌,他手上有很多其他成員的銀行資料,如果李宇軒被捕,對于整個SWHK都會構成風險;因為李宇軒已經在參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IPAC) ,亦曾在聯合國曝光及前往美國,另曾高調地舉辦監選團,所以SWHK成員認為他已經觸犯《香港國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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