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薪至少130萬元(新臺幣,下同)的賴姓工程師,過去曾被女網友控訴“騙炮試車”,后又以每月15萬元的價格,與單親媽媽曉云(化名)談妥包養價格,事后卻被對方提告詐欺。臺中地院審理,依據賴男的職業及股票資產,認為他無詐欺必要,因此判處無罪;二審時,法官卻仍維持一審判決,甚至怒批曉云浪費大量司法資源。
判決指出,賴男曾于2020年以每月六萬包養女網友,結果試車上床之后卻未履行諾言,遭對方一狀提告詐欺罪,而檢察官則依據女網友發生性行為之前,曾提及“先不跟你收錢”判不起訴處分。時隔10月,賴男再透過社群軟體與曉云互加為好友,雙方談妥以每月15萬的價格作為酬勞,并在第二天晚間相約前往摩鐵發生性行為。
不過曉云準備索取包養費時,賴男則稱因為月底領薪、無法立刻給予,雖然她當下驚覺可能遭白嫖,但賴男強調隔天一定領錢給她,于是勉強同意。未料,賴男此后竟拒接電話,大玩失蹤,曉云心有不甘,憤而提告。
對此,賴男主張自己坐擁房車,更有價值約四百萬元的股票,月薪至少8萬起跳,年薪共計高達130萬元。他坦承,確實和曉云有過“試車上床”的約定,不過彼此若不來電的前提下,他可決定是否繼續包養。
臺中地院一審,依據賴男職業、月薪等情狀,認為他有能力支付這筆包養費,同時主張曉云與賴男談價時并未強調約定支付時間與包養期限,判處無罪。
二審時,盡管檢察官表示賴男以高價包養費引誘曉云上當受騙,顯然行騙炮之實,不過高等法院仍判斷而曉云僅因無法談妥條件而提告賴男,更批評她浪費大量司法資源,最后仍維持一審判決,無罪確定。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