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湖南湘潭。網傳湘潭大學有學生因外賣經常被偷,在外賣中投毒致偷外賣的學生被毒死。19日上午,湘潭大學黨委宣傳部回應表示,網傳偷外賣被投毒不屬實。但對于是否有學生中毒,他表示其他情況仍在調查中。
網傳微信對話畫面顯示,涉及的是湘潭大學一名研究生,他因經常發現外賣食物被人偷去,于是找一名讀化學的同學,從實驗室中拿了少量有毒化學品秋水仙堿放在自己的外賣中,然后又將外賣食品放回外賣柜“釣魚執法”。
結果偷外賣的是另一宿舍樓的研究生,偷吃外賣的學生感到不舒服曾到醫院檢查,驗出是中毒,但最后失救死亡。
事后大批警察和醫務人員到學校調查,據知涉在外賣放毒物的研究生已被拘留。
對于如果有關傳聞是真事,落毒學生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有法律專家在互聯網解釋說,該學生輕者可定性是誤殺,如果他明知毒物可嚴重傷人或致人死亡,則可定性故意傷人甚至故意殺人,最少刑期是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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