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一名男子阿豪(化名)為一家雞蛋場的老板,與妻子處于分居狀態,日常除了養雞外,場內也蓋有一間練歌房。不過妻子某天先從丈夫的手機里抓到與陌生女子的親密合照,甚至后來還在養雞場里尋獲潤滑劑的包裝紙,憤而提告,并求償100萬元(新臺幣,下同)。彰化地院審理,判賠小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豪高中畢業后就從事家中養雞場的工作,在彰化經營一間雞蛋場,婚后雖然與妻子育有2子,不過大多數時間都處于分居狀態。阿豪平常都住在自家的養雞場內,后來也在客廳里蓋了練歌房,
直至去年1月12日,妻子竟從丈夫阿豪的手機里發現小三的照片,畫面中的二人相擁唱歌、喝酒,看上去極為親密。不過妻子為了夫妻之間的和諧,此時僅僅隱忍自己的不滿。
同年5月17日,妻子再從養雞場的客廳里發現潤滑液的外包裝,憤而向丈夫攤牌。面對妻子的詢問,阿豪則稱:“我帶來的,我帶來這里睡覺的,這樣對嗎,可以嗎?”眼見丈夫仍不知悔改,妻子憤而將小三告上法院,同時求償100萬元。
小三辯解:“我不知道阿豪已婚,因為他都是自己一個人唱歌,他傳給我的messenger照片也是只有一個人”、“我有問過阿豪的家庭狀態,也強調說如果是有家庭的我就不交往,阿豪當時說自己有小孩,但他沒有婚姻狀態,所以我心里想,他會不會是喪偶”。
對此,阿豪坦承自己刻意隱瞞婚姻狀態,也確實說過“我自己一個人長期住在雞場”。他表示,雖然自己曾與小三單獨出游兩次,不過都是各自睡在一處,并沒有發生過性行為。
彰化地院審理,法官依據小三與人夫曾互傳曖昧“嫂夫人怎么都沒變阿”、“全家福美拍,家庭幸福美滿!祝福爸爸節快樂”、“一個雍容華貴!一個美女公主!幸福一家人”等訊息,甚至一起出游及同宿。
法官審酌,二人的互動方式已逾越一般社交往來范疇的正常關系,足以動搖婚姻關系的忠實誠信,并已侵害妻子配偶權,最后判賠20萬元。可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