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中午12時05分許,北京天安門前金水橋邊發生汽車沖撞人傷亡案件。事件中共有5人喪生,40人受傷。死者中3人在事發吉普車內隨汽車燃燒當場死亡,其他2人分別是來自菲律賓和廣東的游客。“疆獨”恐怖組織“突厥斯坦伊斯蘭黨”宣稱對吉普車沖撞天安門事件負責。北京警方30日內宣告破案,認定該事件是一宗經過嚴密策劃,有組織、有預謀的暴力恐怖襲擊案件,5名在逃涉案人員已全部捕。當年事件轟動全球,并引發社會各界熱議。
事發經過
2013年10月28日中午12點05分左右,烏斯曼·艾山及其妻子母親3人駕駛一輛吉普車由北京市南池子南口闖入長安街向天安門方向行人便道快速行駛,故意沖撞游人。吉普車撞向了天安門城樓前金水橋的護欄后,車內有人點燃車內攜帶的汽油桶致車輛起火燃燒。車內的烏斯曼·艾山等3人當場死亡。當時這輛吉普車掛著一面黑底白字的旗幟,和伊斯蘭恐怖組織的旗幟相似。事發后,警方迅速封鎖了天安門廣場,并對周邊地區進行交通管制。
▲吉普車向人群沖撞。 中國環球電視網截圖
▲吉普車沖撞人群,有人閃避不及被撞飛。 中國環球電視網截圖
▲吉普車撞向了天安門城樓前金水橋的護欄后起火。 中國環球電視網截圖
傷亡情況
據北京急救中心介紹,事件發生后共調派6輛救護車前往,共將11人送往醫院救治。截至2013年10月28日據初步統計,事件已造成5人死亡,40人受傷。肇事車內共有3人死亡,另有2名游客死亡(1名菲律賓籍女游客、1名廣東省男游客)。截至2013年10月31日下午2時,42名傷員中,除2人傷重搶救無效死亡外,25人已實施手術治療,8人進入深切治療病房治療,3名病情較輕傷者經處理后離院,10人已達到出院標準。
警方隨后發出通知,要求北京各大酒店搜尋兩名來自新疆的可疑人物。通知中同時提到了一輛汽車和新疆的車牌。警方還指示酒店要注意可疑的客人。警方還要求酒店報告所有自10月1日登記入住的客人,以及他們所駕駛的車輛。并表示此指示“為了防止疑犯及車輛犯下更多的罪行”。
11月24日,路透社消息指一個自稱是“突厥斯坦伊斯蘭黨”的恐怖組織團體承認發動了10月28日天安門襲擊事件。
案件調查及審判結果
2013年10月30日,北京警方初步認定這是一宗經過嚴密策劃,有組織、有預謀的暴力恐怖襲擊案件。涉事的吉普車內發現盛汽油裝置、刀具、鐵棍,及印有“圣戰”等宗教極端主義內容的旗幟,疑犯烏斯曼·艾山、其母庫完汗·熱依木及妻古力克孜·艾尼3人在該恐怖襲擊案件中當場死亡。玉山江·吾許爾、玉蘇甫·吾買爾尼亞孜、玉蘇普·艾合麥提、古麗娜爾·托乎提尼亞孜、布堅乃提·阿卜杜喀迪爾等5名同伙也已被捕。
▲吉普車的司機為烏斯曼·艾山。
▲10·28天安門金水橋暴力恐襲案事發前,一個恐怖集團多次在烏魯木齊郊區一座荒山進行圣戰宣誓。
2014年5月30日,新疆烏魯木齊市檢察院將8名疑犯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6月13日,案件相關涉案疑犯人在新疆烏魯木齊中院公開審理。6月16日,案件在烏魯木齊中院一審宣判,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玉山江·吾許爾、玉蘇甫·吾買爾尼亞孜、玉蘇普·艾合麥提死刑;以參加恐怖組織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古麗娜爾·托乎提尼亞孜無期徒刑,判處被告人布堅乃提·阿卜杜喀迪爾有期徒刑20年;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被告人托合提·麥合麥提、吐遜江·阿不力孜有期徒刑10年,判處被告人阿布拉·尼牙孜有期徒刑5年。
瀋陽女子陳某某(34歲)2003年在買烤肉時結識賣烤肉的烏斯曼·艾山,不久后同居生育兩個兒子。2014年12月5日陳某某被警方逮捕,后因涉嫌幫助毀滅證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事件發生后,北京周邊的高速公路設置了檢查站,此后在北京限行外地車輛的相關政策中,添加了全日禁止外地車駛入天安門、中南海周邊的長安街等道路這一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也因此加大了對進入天安門廣場及周邊地區人員的安檢力度,并派駐大量公安、武警全天候于長安街(二環內區段)巡邏值守。
時任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事發后表示,當前國際恐怖活動處于活躍上升期,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都受到恐怖主義威脅,北京的這宗暴力恐怖襲擊就是在這樣的國際大背景下發生的。這宗恐怖襲擊是有組織、有預謀的,給廣大民眾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恐怖主義是全人類共同的敵人,中國政府將更加堅決地打擊暴力恐怖犯罪,并希望上合組織反恐機構進一步加強反恐安全合作,提升上合組織反恐的行動能力,共同應對域內外安全威脅,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