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部今日發文,詳細列出10種“請去喝茶”的主要情況,包括危害國安犯罪、實施間諜行為或幫助行為、非法獲取或持有國家秘密、實施間諜行為以外的危害國安行為。
國家安全部今日(30)在微信公眾號發表題為《聽勸,別讓國家安全機關請你喝這‘十杯茶’》的文章,說明會被國安請飲茶的十種主要情況:
一、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二、實施間諜行為或幫助行為,即明知他人實施間諜行為,為其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或者窩藏、包庇;
三、未落實反間諜安全防范主體責任;
四、違反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許可,因為國家安全機關對在安全控制區域內違法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有權責令改正;
五、拒不配合調查間諜行為;
六、非法獲取或持有國家秘密,因國家秘密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于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其制作、傳遞、使用、複制、保存等均有嚴格規定;
七、非法生產、銷售、持有、使用間諜器材,因為比如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突發式收發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密寫工具等生產需要主管部門確認;
八、洩露反間諜和情報工作的國家秘密;
九、是違反限期出境等決定;
十、實施間諜行為以外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文章又提醒,除了上述十項情況外,“其他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也將受到法律制裁”。國家安全機關嚴格依照《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國家情報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行使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