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再優化調整住房限購政策。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7日公布的《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顯示,在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納入限購范圍。
通知提出,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應結構和政策體系,今年廣州市計劃籌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10萬套,發放住房租賃補貼1萬8000戶。
通知也提出可以給予融資支持的房地產項目名單,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通知還列出一系列優化調整限購政策,包括在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納入限購范圍;在限購區域范圍內,居民家庭將自有住房用作租賃住房并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或者在廣州市存量房交易系統取得房源信息編碼并掛牌計劃出售的,購買住房時相應核減家庭住房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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