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當局宣布將于周四(24日)開始排放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核廢水,香港特區政府宣布,當天起禁止在10個都縣收獲、制造、加工或包裝的水產品進口,并于下午舉行記者會講述禁令內容與細節。本文整理一系列信息,包括禁令范圍、限制食品種類。
在禁令范圍的10個都縣
· 東京都
· 福島縣
· 茨城縣
· 宮城縣
· 千葉縣
· 群馬縣
· 栃木縣
· 新潟縣
· 長野縣
· 埼玉縣
禁止進口的水產品類別
· 活生、冷凍、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海鹽
· 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
· “一夜干”、“魚干”等屬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同樣禁止進口
合成食品 調味料不受規管
在十個都縣生產而含有水產的合成食品,如魚蛋、蟹柳等,都不屬禁令規管范圍;豉油、蠔油亦不屬禁令范圍,但當局仍會抽驗。
攜“手信”回港自用或送贈不受規管 但不建議
不少港人游日期間會購買水產、貝類的等預先包裝食品或零食等回港自用或送贈親友。在新規定下,市民攜帶相關產品回港自用或免費送贈均不涉及商業行為,故不受禁令限制,惟當局仍不建議市民帶這些產品回港。
“代購”是否規管?
“代購”來自10個都縣的水產品屬于商業行為,屬禁令的禁制范圍。
經10都縣轉口水產品 不受禁令影響
來自日本其他地區,但經東京等10個都縣出口的水產品,不受今次禁令影響。
日本原產本地包裝食品 亦屬禁制范圍
即使食品在本港包裝,只要原材料產地來自禁令涵蓋的10個都縣,都屬于禁制范圍內。
違反命令可被罰款10萬港元
根據《命令》,任何受其約束者,違反命令的任何條款,即屬犯罪,可判處第6級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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