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炎亞綸日前遭網紅耀樂指控涉嫌在他未成年時強拍不雅影片,事后大動作召開記者會,炎亞綸也出面道歉,但警方仍主動介入偵辦。據了解,今(3)日上午10時許,炎亞綸在2名律師陪同之下到臺北市婦幼隊制作筆錄,目前仍在偵訊中。
▲耀樂(左)在社交平臺以長文爆料,指曾與炎亞綸(右)交往,又指控對方曾在他不情愿下拍攝兩人的性愛片。
對此,炎亞綸12點39分偵查結束,他跟上次不一樣,這次他沒弄妝發,頂著一頭扁塌的頭發,一樣白色襯衫,他面對媒體大量提問,只回謝謝關心,警方懷疑不只一起偷拍案,他僅低調回應,“不要亂猜測”,謝謝媒體關心,在推擠同時一直叮嚀媒體小心,注意安全,保有貼心一面。
“抖音男神”網紅耀樂早前在臺灣舉行記者會,公開指控自己在16歲時與前臺灣男團飛輪海成員炎亞綸(原名:吳庚霖)交往時,曾被“第一次違反我意愿的性行為”后、再被偷拍性愛影片外流,記者會舉行期間,炎亞綸一度硬闖兼二度鞠躬道歉,耀樂直言不接受炎亞綸道歉并怒斥:“不要混淆視聽。”炎亞綸離場時滿臉是淚,被問到后續是否交由律師處理?他表示今天就是來道歉,并說“絕對沒做任何強迫意愿的事情,這是真的。”強調拍私密片是兩情相愿,“真的沒有強迫任何意愿的事情,我沒有辦法想像他要用這種方式。”至于心情還好嗎?他搖頭不愿多說,表示所有問題都會負責。
雖然耀樂和炎亞綸發生性行為時,耀樂已16歲,在法律上有“性自主權”,但違反意愿仍可能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而18歲以下按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范,拍攝、制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屬非告訴乃論。耀樂在記者會上被問會否對炎亞綸提告,他表示“這點還在跟律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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