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調酒師在店內認識一名辣妹小美,雙方整晚暢談后,在酒精催化下,直接帶著小美走屋店外騎樓擁吻愛撫,女方甚至替他kj,未料男方誤以為可以進一步發生性行為,直接脫去女方衣物要硬上,當場遭到小美拒絕,卻遭到硬上得逞,小美跑回PUB求救并報警,該為調酒師慘遭判3年2月定罪。但調酒師不服申請再審,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再提抗訴求翻案又被駁回。
根據判決書,調酒師在高雄市某家知名PUB(酒吧)上班,2020年8月某日,在店內認識女客小美,雙方聊了一晚相當投緣,在帶有酒意下,趁著空檔時間,調酒師帶小美到店外騎樓,兩人激情擁吻互相愛撫,還到一旁暗巷內由小美替男方kj。
但調酒師誤以為可以進一步和小美發生性關系,卻被小美當面打槍,但調酒師這時浴火焚身,直接脫掉小美身上衣物硬上得逞。小美當場抗拒,穿著內衣褲,拿著衣物逃回PUB(酒吧)前求助,其女友人及保全人員目擊后立刻報警。
法官審理時,小美哭訴案發后經常做惡夢,精神方面也出現重大,還去心理科看病持續一年,而且對人群恐懼,甚至害怕與男性相視,要求法官重判。
法官審酌,調酒師坦承罪刑,并積極與小女方和解,希望彌補過錯,但未獲女方原諒,因此判處3年2月,不予緩刑。調酒師不服上訴,一改先前態度否認犯案,辯稱是兩情相悅,但高院法官不予采信,仍維持原判,被告仍可上訴。
事后檢方未上訴,依法量刑不能比原判重,因此刑度不變,但調酒師提起再審遭駁回,又再提上訴遭高法院駁回定罪。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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